江门市朗佳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50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对江门市朗佳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50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门市朗佳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5000万个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江门市朗佳硅胶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00%。 建设地点:江门市高新区15号地地段东睦路26号自编E栋厂房 建设内容:从事硅胶制品生产,年产硅胶制品5000万个。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无施工期影响。 营运期: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气:模具制备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机加工粉尘,加工产生的颗粒物易飘落在加工槽里,定期收集清理后交由专业公司处置。硫化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一个不低于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污)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纳入江海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前,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马鬃沙河。项目纳入江海污水厂纳污范围后,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江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麻园河。 (3)噪声:主要噪声设备包括开炼机、硫化机,对新增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边角料、次品、废弃活性碳和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次品交由专业公司处置;废活性碳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固废废物分类处置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落实设计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运行期,加强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在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项环境问题和落实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江门市朗佳硅胶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19538 联系地址:江门市高新区15号地地段东睦路26号自编E栋厂房 E-mail:hewa@sina.com 五、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9446506-801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68号 E-mail:wongjimen@qq.com 六、环评索取方式 采用网上(http://www.get-cn.com/)查看、下载,联系项目建设单位索取等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在附近的居民点等地张贴公告,并在公众网站上进行公告。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的建议和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征求公众意见日期为信息公开后1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主管环保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江门市朗佳硅胶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 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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