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项目业主系统操作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21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统称中介超市)操作,明确业务办理流程,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8〕53号,以下统称《暂行办法》)中关于项目业主入驻、采购、合同与服务管理、咨询投诉等方面操作说明如下: 一、入驻流程 (一)入驻办理 1.入驻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统一分配项目业主账户,并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入驻中介超市;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类项目业主需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注册后方可入驻中介超市。项目业主需对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同意遵守中介超市的监督管理规定。 2.入驻条件 全省辖区内购买有关中介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 3.办理流程 1)项目业主访问中介超市门户网站(https://zjcs.gdggzy.org.cn),在首页点击【项目业主入驻】,选择【项目业主入驻】按钮,企业、社会组织类采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四级(原L2)或五级(原L3)账户,机关、事业单位则采用原有中介超市注册方式,按要求填报本单位基本信息、采购受托人员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交入驻申请。 项目业主在中介超市办理业务主要涉及采购管理人(单位账号,账号名为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采购受托人(个人账号,账号名为采购受托人身份证号码)两个角色,采购管理人可以查看本单位所有项目情况、各个采购受托人所负责的项目情况;采购受托人仅可以管理自己负责的项目。 项目业主入驻申请填报的信息包括项目业主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采购管理(联系)人和采购受托人(业务授权人)等内容。根据单位需要,一个采购管理人可以配置多个采购受托人(业务授权人)。 2)项目业主提交入驻申请后,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对有关内容和材料的一致性进行核查。项目业主可通过机构名称和入驻办件号进行进度查询。 3)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核查通过后,项目业主采购管理人和采购受托人将分别接收到账号激活短信,采购管理人和采购受托人需根据短信指引完成账号激活并设置密码。激活后,采购管理人和采购受托人可通过各自的账号登录中介超市办理业务。 4.申请材料 项目业主提交入驻申请时应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对应环节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 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 注:广东省内项目业主可选择调用本机构营业执照电子证照,无需重复上传。 若单位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发送邮件到中介超市邮箱(gd_zjcs@gd.gov.cn)说明情况,由中介超市技术团队分配临时代码。 采购受托人 采购受托人身份证 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项目业主授权委托书 下载系统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二)变更办理 1.办理原则 已入驻的项目业主单位及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更新等,应及时在中介超市系统办理变更。 2.办理流程 1)项目业主采购管理人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采购专属网页的【我的资料】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应变更信息,提交变更申请。 2)项目业主提交变更申请后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进行形式核查,核查通过后,变更信息生效。 二、采购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项目业主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且为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行为)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应当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项目业主购买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中介服务,可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一)选取方式说明 中介超市目前提供四种选取方式,其他方式经省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确认后进一步完善: 1.直接选取 项目业主指定1家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中选机构。直接选取规则说明如下: 1)项目业主填报有关项目信息,指定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核查通过后发布采购公告,系统向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出报名邀请短信。 2)该中介服务机构在采购公告时限内登录系统报名后,由项目业主在采购公告确定的选取时间确认该机构中选。如该中介服务机构未的采购公告时限内完成报名,系统自动作项目无效处理。 2.竞价选取 项目业主按照不高于相关收费标准的原则,在采购公告中确定中介服务初始价格和最低限价。在符合条件且报名参与竞价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通过网上竞价的方式,由中介超市系统按最低报价或下浮率最大中选原则自动确定中选机构。竞价选取规则说明如下: 1)符合条件且报名参与竞价的中介服务机构,在采购公告规定的竞价选取时间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开始网上竞价,30分钟内无有效报价,系统自动作项目选取无效处理。 2)采用竞价选取方式的项目,报名参与竞价的中介服务机构中仅有1家报价有效的,该机构自动中选。 3)竞价方式有“服务金额竞价”和“下浮率竞价”两种,采用服务金额竞价的,以降价方式竞价,要求每次出价价格下降幅度不得少于最低限价的2%;采用下浮率竞价的,以增调下浮率方式竞价,要求每次出价下浮率上调幅度不得少于最低下浮率的20%。 4)竞价设置延时报价功能,每最后5分钟如有中介服务机构提出有效报价的,自动延迟5分钟,在5分钟延迟时间内无其他有效报价,竞价结束,当前报价者为中选机构。如果报价达到最低限价或最大下浮率,系统进入5分钟倒计时,倒计时间内其他报名参与竞价的中介服务机构可继续报价,但报价仅为最低限价或最大下浮率。倒计时限过后,系统从报最低限价或最大下浮率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1家作为中选中介服务机构。 3.随机抽取 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从报名参与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中抽取1家为中选机构。随机选取规则说明如下: 1)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在采购公告确定的选取时间登录系统主持随机摇号,摇号设置时间为30秒。 2)采用随机选取方式的项目,仅有1家中介服务机构报名的,该机构自动中选。 4.“一选多”选取 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从报名参与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中抽取X家为中选机构。目前“一选多”选取方式只适用于"土地评估"服务类型的采购项目。“一选多”选取规则说明如下: 1)项目业主填报有关项目信息,设定选取X家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在采购公告确定的选取时间登录系统主持随机摇号,从已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随机抽取X家中介服务机构同时提供服务(其中X由项目业主设定),项目服务金额由X家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平分。 2)报名参与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仅有M家(M等于X)的,该M家机构自动中选,仅有N家(N小于X)的,系统自动作项目报告无效处理。 (二)项目发布 1.办理原则 项目业主可以自行选择适合项目实际的选取方式,通过中介超市填报有关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名称、内容、时限、预算金额、资金来源; 2)标的基本情况、对应中介服务事项、所需服务分类; 3)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和法定的执业(职业)人员要求、备案要求; 4)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方式; 5)报名截止时间、公开选取的时间; 6)回避情形; 7)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办理流程 项目业主采购受托人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采购专属网页点击【我要采购】,认真阅读并同意采购承诺书内容后,根据需要选择选取方式,填报采购项目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服务申请表等相关附件,提交采购申请。 项目业主提交采购申请后,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对项目业主提交的采购项目信息进行形式核查。不需补正项目信息的,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在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并向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发送报名邀请短信,邀请中介服务机构报名参加公开选取。如需补正项目信息的,项目业主应按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告知的补正要求进行修改。 (三)项目变更 1.修改采购需求 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形式核查不通过的项目,项目业主采购受托人可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采购专属网页的【已退回项目】栏目中找到相应需要修改补正的项目,进入项目档案界面,点击【项目修改】,按要求对采购项目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形式核查。 2.修订采购公告 已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未有中介服务机构报名前项目业主采购受托人可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采购专属网页的【已发布项目】栏目中找到相应需要修订公告信息的项目,进入项目档案界面,点击【修订公告】,按需要对采购项目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形式核查。 项目业主提交采购公告修订申请应说明修改原因,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核查通过后,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已发布的采购公告内容同步更新,并再次向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发送报名邀请短信。 (三)项目取消 1.办理原则 采购公告发布后,项目业主不得随意取消项目。因重大变故确需取消项目的,项目业主应在项目公开选取前通过中介超市向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办理项目取消申请。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确认后将取消的结果通知项目业主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并在1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信息。 2.办理流程 项目业主采购受托人登录中介超市系统,进入需要取消的项目档案界面,点击【项目取消】,按要求填写取消原因,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附件,提交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审核。 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确认后项目取消,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发布项目取消公告,并将取消的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项目业主和已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 (四)选取结果确认 1.办理原则 公开选取结果产生后,项目业主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介超市对中选结果予以确认。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根据项目业主确认的结果登记中选并发布中选公告。 中选公告在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签发加盖电子印章的中选通知书,项目业主可登录中介超市系统查看并下载。 2.办理流程 项目业主采购受托人登录中介超市系统,进入需要确认选取结果的项目档案界面,点击【待确认选取结果】,填写选取意见,提交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审核。 (五)中选结果取消 1.办理原则 项目业主与中选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前,应当对中选的中介服务机构是否满足有关报名条件进行实质性核对。如果项目业主发现中选的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中选结果,并将结果告知中介超市运营机构: 1)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原因主动放弃中选项目的; 3)参与同一项目采购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5)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业主取消中选结果,应通过中介超市向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提交书面说明,办理中选结果取消申请。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确认后将取消结果通知项目业主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并在1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信息 2.办理流程 项目业主采购受托人登录中介超市系统,进入需要取消选取结果的项目档案界面,点击【中选结果取消】,按要求填写取消原因,并上传原因说明附件,提交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审核。 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确认后中选结果取消,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发布中选结果取消公告,并将取消的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项目业主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 三、合同管理 (一)合同签订 项目业主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中介服务合同除包含法定合同文本要求内容外,还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执业资格要求; 2)服务质量要求; 3)服务时限要求以及不计服务时限的情况; 4)服务费用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二)合同确认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完成合同上传备案后,项目业主采购受托人应及时登录中介超市系统,进入需要确认合同的项目档案界面,点击【确认合同】,对中介服务机构上传的合同进行确认。确认后该项目合同在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公示。依法应当保密的合同除外。 (三)合同登记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合同外,若中选中介服务机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上传合同,项目业主采购受托人可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采购专属网页的【已中选项目】栏目中找到需要登记合同的项目,进入项目档案页面,点击【登记合同】,上传该项目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对合同进行上传登记。 四、服务管理 (一)服务结果登记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并上传服务成果备案后,项目业主采购受托人应及时登录中介超市系统,进入需要确认服务完成情况的项目档案界面,点击【服务结果处理】,选择处理意见(服务完成、服务中止、服务结果不符合要求三类),填写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履约人员、项目结束时间、合同总金额等履约信息,对服务完成情况进行登记。 因项目业主或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原因,项目无法按合同履行的,项目业主也应及时对服务中止信息进行登记。 (二)满意度评价 项目业主完成中介服务机构服务结果登记后,系统自动弹出服务评价界面,项目业主应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服务收费和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填写评价意见。若项目业主点击【取消】,选择后续评价,应在完成服务结果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采购专属网页的【已结束项目】栏目中找到需评价的项目,点击【服务评价】,完成满意度评价操作。 未在规定时限完成评价的,系统默认满意度为中等(3.5星)。满意度评价实行“一事一评”,评价结果在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公示。 (三)服务延期 项目业主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线下协商确需延期项目服务时间的,项目业主采购受托人应及时登录中介超市系统,进入需要申请延期服务结束时间的项目档案界面,点击【申请结束服务延期】,填写延期原因和服务结束期限,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经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确认后生效。 五、咨询投诉处理 (一)咨询渠道 项目业主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各地市12345热线和中介超市系统提出咨询。咨询处理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工作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二)咨询受理和处理 各地市12345热线按照分级受理原则,受理本级中介超市咨询事项,并将省中介超市负责的咨询事项转至广东省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 各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处理本级中介超市咨询事项,并于受理咨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投诉渠道 项目业主可以直接向交易地中介超市管理机构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也可以通过中介超市系统投诉入口提出投诉。投诉受理和处理结果按原渠道告知。 项目业主通过中介超市系统投诉入口提出投诉的,应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采购专属网页点击【我要投诉】,按要求选择投诉类型,填写投诉内容,上传投诉书等有关资料提出投诉。 1.投诉提出要求 项目业主提出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1)投诉人是相关中介服务采购活动的当事人或相关人; 2)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明确的投诉事项;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相关部门作出投诉处理。 2.投诉书内容要求 项目业主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所认为违反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或本办法的条款; 4)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必须以合法途径取得; 5)提起投诉的日期。 3.投诉有效期限要求 项目业主对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等事项的投诉,应在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作出有关业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投诉受理和处理 项目业主通过中介超市系统提出投诉的,中介超市系统根据投诉事项类型,按职责分工进行转办。 各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受理和处理本级中介超市对入驻过程及结果、采购公告、选取过程及结果、合同签订情况、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合同履行情况、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等投诉事项。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和处理本级中介超市违反有关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的投诉事项,包括对采购公告具有明显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中介服务机构所承接业务违反有关服务事项要求,违反资质(资格)管理规定,伪造、篡改证照等情形。 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中介超市系统填写受理意见。受理意见提交后系统以短信方式通知投诉人。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受理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在中介超市系统填写处理结果。处理结果提交后系统以短信方式通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除法定需保密的事项外,投诉处理结果在2个工作日在中介超市公布。投诉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