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动车运用所扩建检查库工程甲供物资(第一批)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6-21 1.招标条件本项目长沙动车运用所扩建检查库工程已由广铁集团公司以《关于长沙动车运用所扩建检查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长沙动车运用所扩建检查库工程甲供物资(第一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长沙动车运用所主要承担长沙南始发动车组的运用整备以及一、二级检查和临修作业,服务于武广、杭长、长昆客专等线路。目前已建成投产的4线检查库(并预留2线)、22条存车库(并预留6条),已不能满足近期的能力需求,总公司批复扩建长沙动车运用所既有预留的2线检查库,项目总投资16597.75万元,使用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安排。2016年8月30日竣工投产。 2.2招标内容:详情请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11009221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56号 邮编:410007 联系人:欧阳孝贤、晏池宝 电话:0731-82624608、82624718 传真:0731-82624608 电子邮件:scfxwzb@163.com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编:100036 项目经理:朱文穗(招标师证书编号:10394443909444204) 联系人:庞工、郭工、区工 电话:15813384741、020-87623263 传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1100922109 2016年9月19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DCS-03 不落轮镟车床单改双 / 台 1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2、生产能力: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2014年-201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出现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4、质量保证能力:设备技术条件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动车组不落轮车床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2016﹞79号)的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铁路动车段或动车运用所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影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生产的不落轮镟床须适用于CRH系列各型动车组轮对单轮及全列镟修,且满足上述车型LMA、LMD、CN等轮型踏面单轮及全列镟修的成熟产品,投标人须出具上述轮型实车轮对单轮及全列镟修的加工记录;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局或铁路集团公司业务主管处室出具的投标产品良好的用户评价证明。 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7、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500 附件: 招标公告(动车所1批)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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