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广线蒲圻至白石渡段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六批)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6-29 1.招标条件本项目京广线蒲圻至白石渡段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京广线蒲圻至白石渡段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京广线蒲圻至白石渡段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六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北起京广线蒲圻站(线路里程为K1337+375),南至京广线坪石站(线路里程为K1953+630),全长615.8公里范围内的牵引供电设施适应性改造工程。具体为全线110KV牵引变电所增容及设备改造9座,分区所、开闭所设备更新,更换正线承力索1586km,接触线146km,侧线承力索46km,接触线166km,以及供电线、回流线、支柱、软横跨更换、远动设备更新;株洲、衡阳110kv变电所增容改造及10座10KV配电所设备改造,更换10KV自闭电缆464km,低压电缆97km,电源线路20km;通信工程为牵引变电所、接触网远动、电力远动房、10KV配电所通信工程;房屋工程主要为牵引变电所、10KV配电所房屋改造。该项目总投资13.82亿元,建设工期2年。 2.2招标内容:详情请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包件的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11009221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56号 邮编:410007 联系人:欧阳孝贤、晏池宝 电话:0731-82624608、82624718 传真:0731-82624608 电子邮件:scfxw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芙蓉支行 账号:609365320630000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庞工、郭工、区工 电话:15813384741、020-87665169、020-87623263 传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1100922109 2016年10月14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备注 GD12 牵引供电三维虚拟培训系统牵引变电所、接触网、网工区 / 套 1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2014年-201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3年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行业的业绩证明(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包件。 附件: 招标公告(蒲白6批)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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