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已由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发包人详见2.2项目情况及标段划分。建设资金来自发包人自筹,由发包人委托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本项目招标人统一进行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各发包人签订合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包括强制险、商业险(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座位险、玻璃险、涉水险、自燃险、各种不计免赔特约保险)。对应以上险种,若名目不同但保险责任类同的,可视为相同险种,具体内容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批的保险条款为准。 2.2项目情况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服务地点及各标段情况详见下表。 片区 标段号 合同号 发包人 发包人所在地 保险车辆(台) 服务期限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粤东片区 A A1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州 21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详见附件“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A2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惠州 38 A3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粤赣分公司 河源 53 A4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京珠北分公司(含广乐北) 韶关 62 A5 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汕尾 51 A6 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处 汕尾 15 A7 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兴汕建设管理处 汕尾 12 A8 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汕头 27 A9 广东河惠高速公司有限公司 惠州 6 A10 广东紫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惠州 13 A11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扩建工程管理处 惠州 17 A12 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揭阳 21 A13 广东广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清远 51 A14 广东广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处 清远 4 A15 广东肇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州 21 A16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管理处 广州 6 片区 标段号 合同号 发包人 发包人所在地 保险车辆(台) 服务期限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粤西片区 B B1 广东包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茂名 27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详见附件“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B2 广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台山分公司 江门 24 B3 广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海陵岛分公司 阳江 6 B4 广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湛江 44 B5 广东茂湛高速有限公司(含包茂营运) 茂名 30 B6 广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建设管理处 湛江 7 B7 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门 37 B8 广东罗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含营运管理处) 阳春 30 B9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含阳阳营运) 阳江 38 B10 广东省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管理处 茂名 10 B11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阳茂扩建工程管理处 阳江 13 B12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阳扩建工程管理处 开平 11 B13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分公司 清远 40 B14 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州 53 B15 广东包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处 茂名 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及相应的承保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必须同时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负责)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同一总公司的只允许总公司或一家省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且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设有分支机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持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2份)于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U盘)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4.3未经国家保险监督部门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公司不予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分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广清高速公路银盏管理区 邮编:511542 联系人:陈工、黄工 电话:020-36871135 传真:020-36871217 电子邮箱:c-ln@qq.com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1: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