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T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压剪试验机采购(第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00T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压剪试验机采购(第三次)(以下称“本项目”)招标人为广州诚安路桥检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00T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压剪试验机采购(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设备名称:2000T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压剪试验机。 2、数量:1台 3、技术规格: (1)至少能够做以下参数试验: 抗压弹性模量试验、极限抗压试验、抗剪弹性模量试验、抗剪粘接性能试验、抗剪老化试验、摩擦系数试验、转角试验等;桥梁盆式成品支座竖向承载力、摩擦系数、转动试验与聚四氟乙烯板摩擦系数试验等;球型支座竖向承载力试验检测等。 (2)至少符合以下试验检测标准: GB/T20688.4-2007《橡胶支座第四部分:普通橡胶支座》 JT/T4-2004《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 JT391-2009《公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 GB/T17955-2009《球型支座技术条件》 (3)精度及控制要求: 20,000kN四柱式压力试验:(1)试验力精确度:±1%(2)变形精度:±1% 4,000kN横向剪力试验部分:(1)试验力精确度:±1%(2)变形精度:±1% 2.2交货地点:广州市(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4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近5年(2013年7月1日至今)成功地独立承揽过:1项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的仪器销售或采购供应项目,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3.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4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提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长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诚安路桥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广从一路338号 邮政编码:510420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20-8743657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三楼303室 邮政编码:511431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0-39185669 传真:020-36173090 电子邮箱:gzcxdl@163.com 网址:www.gzcxjl.com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附录1至附录4 附件2:设备需求书 附件3: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附件4:制造商授权书(适用于代理商投标) 2018年11月26日 --------------------------------------------------------------------------------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