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建管甲供物资(第七批)动车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8-30 1.招标条件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34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86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由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合作建设,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铁路总公司出资30%,使用铁路自有资金等,广东省出资70%,自筹解决,其余资金使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建管甲供物资(第七批)动车设备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梅汕铁路位于广东省东部,起自梅州市,途经揭阳市,南至潮州市。线路自梅州西疏解引出,经梅州市所辖梅县区、梅江区和丰顺县,揭阳市所辖揭东区和空港区,止于潮州市潮安县,线路全长约122.4km,全线设梅州西、畲江北、建桥、丰顺东、揭阳北、潮汕机场、潮汕7个车站(其中潮汕站为接轨站),桥隧比76.2%。同步建设潮州动车运用所及汕头站动车组存车线等相关工程。 梅汕铁路新建路基75处,累计32.202km,占正线总长度的26.3%;新建桥梁(梁式桥)62座,累计长度45.35km,占正线总长的34.7%;新建隧道33座,累计长度47.764km,占正线总长的39.0%;正线铺轨240.969km,站线铺轨67.26km,铺道岔186组,特级道砟41.77万立方米,无砟轨道69.16km。全线控制工程有丰顺、云山、潮汕机场隧道及潮汕站改造等“三隧一站改”工程;重点工程有梅州西站、DK22+523深路堑、潮汕站路基,跨长深高速公路特大桥、梅江特大桥、跨汕昆高速公路特大桥、车田河特大桥、枫江特大桥、贾里特大桥等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9日09时00分至2019年1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请投标人确保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招标代理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并把汇款凭证扫描发至邮箱crmscgz01@163.com(此为报名确认的重要凭证),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仍须进行网上报名,但本次招标文件免费更换。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9时00分至2019年1月31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31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19年1月31日10时00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等原件资料,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船务路15号渔景大厦2412室 联系人:张道军 电话:0755-61381735 传真:0755-61381725 电子邮件:xswzb08@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项目经理: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邮编:100036 联系人:郭工、李工 电话:17765631997、020-87623263 传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7005007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9年1月8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MSWZ22 数控不落轮镟床(双轴) 详见技术规格书 台 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设备应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评审或者鉴定; 3.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技术条件须符合《动车组不落轮车床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2016]79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产品须适用于CRH系列各型(CRH1、CRH2、CRH3)动车组轮对单轮及全列镟修,是满足上述车型LMA、LMD、CN等轮型踏面单轮及全列镟修的成熟产品,投标人须出具近一年内CRH系列各型(CRH1、CRH2、CRH3)实车轮对单轮及全列镟修的加工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由铁路局业务主管处室出具的1个及以上投标产品同类设备动车单轮及全列轮对镟修良好使用一年(含)以上的用户使用证明。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截止开标之日近5年在国内铁路动车运用所或动车段(基地)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 500元/份 MSWZ23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含附件) 详见技术规格书 台 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设备(空压机)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投标设备(储气罐)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设备(空压机)须具有近三年由CMA和CAL或CMA和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截止开标之日近5年在国内铁路动车运用所或动车段(基地)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储气罐、冷干机、废油收集器允许外购,外购产品及外购厂家需满足上述第2、3、6、7条要求。 500元/份 MSWZ23 储气罐6立方 详见技术规格书 个 2 MSWZ23 储气罐1立方 详见技术规格书 个 1 MSWZ23 冷干机 详见技术规格书 台 2 MSWZ23 废油收集器 详见技术规格书 台 1 MSWZ24 动车组外皮清洗机 详见技术规格书 台 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设备应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评审或者鉴定; 3.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注册当日汇率为准的等值外币);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0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提供生产商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0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截止开标之日近5年在国内铁路动车运用所或动车段(基地)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代理商应取得生产商出具的本包件投标唯一授权文件,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上述第2、3、5、6、7条的要求,并提供委托销售安装合同或该设备生产商安装维护委托授权;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500元/份 MSWZ25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详见技术规格书 台 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 3.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0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截止开标之日近5年在国内铁路动车运用所或动车段(基地)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 500元/份 MSWZ25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详见技术规格书 台 1 MSWZ27 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书 台 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设备应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评审或者鉴定; 3.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注册当日汇率为准的等值外币);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0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提供生产商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0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截止开标之日近5年在国内铁路动车运用所或动车段(基地)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代理商应取得生产商出具的本包件投标唯一授权文件,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上述第2、3、5、6、7条的要求,并提供委托销售安装合同或该设备生产商安装维护委托授权;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500元/份 MSWZ31 受电弓检测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书 套 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设备应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评审或者鉴定; 3.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截止开标之日近5年在国内铁路动车运用所或动车段(基地)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 500元/份 MSWZ32 转向架更换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书 套 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设备应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评审或者鉴定; 3.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截止开标之日近5年在国内铁路动车运用所或动车段(基地)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 500元/份 MSWZ34 真空卸污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书 套 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注册当日汇率为准的等值外币);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0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提供生产商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0安全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铁路站段真空卸污系统》(Q/CR52-2017)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截止开标之日近5年在国内铁路动车运用所或动车段(基地)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有效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投标有效期内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代理商应取得生产商出具的本包件投标唯一授权文件,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上述第2、4、5、6条的要求,并提供委托销售安装合同或该设备生产商安装维护委托授权;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500元/份 MSWZ34 卸污单元 详见技术规格书 套 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