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元10KV配电所外电源更新改造建管甲供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8-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下元10KV配电所外电源更新改造已经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经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处的《关于下元10KV配电所外电源更新改造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物函[2018]72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业主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甲供物资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下元10KV配电所外电源更新改造,总投资489.64万元,由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已下达投资计划。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采购的建管甲供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概算单价、概算合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情况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铁(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铁路建设工程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 邮编:510600 联系人:岑工电话:020-61383417电子邮件:gswzzb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5号二楼邮编:100036 项目经理: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标书售卖联系人:刘工1360048798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温工020-87623263 业务咨询联系人:李工13480209757传真:020-61335253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WZ-01 铜芯电缆 ZRYJV22- 8.7/15kv -3*240 米 4065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完善有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须具有由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并提供近三年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AL或CNAS标志的投标物资最高电压和同类铠装及防护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地方电力部门出具的营运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物资近三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包件。 500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