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121工程场道道坪工程面层混凝土用中粗砂、碎石料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1121工程场道道坪工程面层混凝土用中粗砂、碎石料采购项目(第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5338部队1121工程管理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出资比例为100%。现对1121工程场道道坪工程面层混凝土用中粗砂、碎石料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沙市宁乡市大屯营镇韶光村。 2.2规模:场道道坪工程项目投资额约2.7亿元,面层材料具体以进场量为准。 2.3交货期:约12个月,具体以招标人实际施工进度为准,在施工期间内不得断供。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标段划分编号 材料采购范围 拟招入投标人数量 1 第1标段 中粗砂 2家 2 第2标段 碎石料 2家 2.5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验收标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招标范围:1121工程场道道坪工程面层混凝土用中粗砂、碎石料,需用量暂按参照常用配合比估算,中粗砂约160000t、碎石料约365000t。 2.8交货地点:宁乡市大屯营镇韶光村1121工程工地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①采砂场或②经销商 ①采砂场:必须是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主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冻结(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 ②经销商:必须是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主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冻结(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包含砂销售。 只允许采砂场或采砂场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采砂场授权了经销商又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人为采砂场,需具有《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获得采砂场的销售授权(提供授权书),并提供授权砂场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中粗砂投标人的日供货量不小于1500吨(货到工地)(提供承诺书)。 3.1.4投标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的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有效检(试)验证书或报告,并提供检测单位或机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3.1.5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3.2.1投标人:①采石场或②经销商 ①采石场:必须是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主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冻结(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 ②经销商:必须是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主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冻结(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包含石销售。经销商需获得采石场的销售授权(提供授权书)。 只允许采石场或采石场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采石场授权了经销商又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2投标人需提供采石场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部门出具的不少于1份批复、证明或证书(所有证件必须处于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碎石料的日生产供货量不小于3000吨(货到工地)(提供承诺书)。 3.2.4投标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的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有效检(试)验证书或报告,并提供检测单位或机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3.2.5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示:以下3.3-3.4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本次招标的每个标段】 3.3每名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法律法规认定或视同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采砂场或采石场委托多个经销商投标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涉嫌串通投标处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5日9:30至11:30和14:00至16:00,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号窗口。报名的同时开始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在报名结束当天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投标人报名前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无法报名(咨询电话:020-28866000-2-1)。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www.gzzb.gd.cn下载(首页>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常用表格下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报名前填报、盖章)。 (2)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5.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3月18日(含)14:00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按招标公告中列明的地址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同时将“待澄清问题”发送邮件至:liqiuming@ebidding.com); 5.3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1标段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元);第2标段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6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 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6.4、投标人入围中标候选人后,经招标人现场综合考察,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资料和信息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该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视该投标人涉嫌以欺诈手段谋取中标资格,保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3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06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若发布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为准)。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5338部队1121工程管理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616号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405邮编:510080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人:李秋明、蔡俊林、李清 电话:18692064451电话:020-66358313、66358319、62718393 传真:0731-87100386传真:020-66358317 十、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空军第二工兵技术勤务大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张干事 联系电话:020-6162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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