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新建广佛环线佛山西至广州南段项目甲供物资部分钢轨采购(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W2018-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新建广佛环线佛山西至广州南段项目甲供物资部分钢轨采购(三次招标)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相应工程的项目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各占5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从广州北站(含)起,至清远站(含)止,线路正线全长38.36公里。全线新设6个车站,动车运用所1座,综合维修车间1处。预计工期4年。 新建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项目从佛山西站(不含)起,至广州南站(含)止,线路正线全长34.971公里。全线新设车站5个,综合检修基地1处。预计工期4年。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报名后将招标文件款(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汇或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汇款完成后即将汇款单据扫描件及开发票信息发至dt527@126.com。 开户名称: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标书款帐号:4402610104000666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琶洲支行 4.2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并经确认后,请于2019年3月8日00时00分至2019年3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8日9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19年3月28日9时00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原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13楼 电话:020-61355217、61355219 传真:020-61355239 联系人:翟先生、周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航天桥东北角)光耀东方B座2层 邮编:100048 联系人:梅建勇魏海涛王文锐 电话:010-51896060010-51896020 传真:010-51896060 邮箱:weihaitao@cric-china.com.cn 2019年3月7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GQ-GFH-GG01钢轨 钢轨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根/吨 2612/8541.78 1.资质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针对所投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所投产品(异型轨除外)必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钢轨CRCC认证证书。 (3)投标人和所投钢轨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钢轨在铁路(含城际铁路或地铁)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投标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 (3)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 (4)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投标人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7)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单位,并在公布期限内。 5.其他要求: (1)所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60kg/m100mU71MnG钢轨)须具有由中国相关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业务处(室)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2)投标人须出具焊轨厂同意焊接本次招标产品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9年4月到2019年11月 广清钢轨:广清城际铺轨基地 广佛环钢轨:佛山西高铁站城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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