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中心(含商务办公、商业,配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风柜、风机盘管设备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城际中心(含商务办公、商业,配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风柜、风机盘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G2019-1012]因故推迟,现补充及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1.本项目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地点调整为: 1 招标文件答疑 (1)投标人应在2019年3月20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盖章后扫描件和word可编辑版本发给招标代理。 (2)招标代理将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所有迟于上述时间递交的答疑问题将不再回复。(注:招标人将不另行召开投标答疑会) 收件人:何工 电话:020-37860739 邮箱:hemingzhe@ebidding.com 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8时30分 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9时00分 3 开标 方式一(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先后分别开启) (1)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2019年4月9日9时0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 (2)价格标开标时间:2019年4月10日11时0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 2.本项目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调整如下: (1)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的风柜或风机盘管设备的供货(可含安装)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其代理过本次所投品牌设备的供货(可含安装)业绩],需提供1.合同;2.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调整为:“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的拟投货物(风柜、风机盘管设备)的供货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其代理过本次所投品牌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1.合同;2.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时间为准);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可为拟投货物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设备,合同金额可包含相关安装服务金额。” (2)删除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内容:“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3)删除招标公告第十五条内容:“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4)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声明中“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调整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凡涉及“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改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本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015-440106-47-01-808457。 (6)本项目中的“风柜”指的是“柜式空调机组”。 4.招标文件及技术需求书中的调整内容及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1;附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调整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3;附表五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调整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4;附表七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调整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5。 5.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已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报名资料,未报名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报名。 广东省铁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 附件1:招标文件修改表 序号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8.5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商务分×商务分权重+技术分×技术分权重”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的投标人将被视作入围,进入性价比比较;若入围的投标人少于两家,本次招标失败。” 调整为: “8.5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商务分×商务分权重+技术分×技术分权重”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先以综合得分75分为商务技术标详细审查合格通过线,即综合得分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入围,入围的投标人在3家或3家以上时,入围的投标人进行性价比比较;如果此次招标综合得分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将此次招标的商务技术标详细审查合格通过线降低到60分(含60分),即综合得分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入围,此时入围的投标人在3家或3家以上时,入围的投标人进行性价比比较;若此次招标的商务技术标详细审查合格通过线降低到60分(含60分)后,入围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则招标人终止本次招标,重新组织招标。” 2 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8.11推荐中标候选人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的先后。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投标文件有效且入围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的投标人只有2名,则只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调整为:“8.11推荐中标候选人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的先后。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投标文件有效且入围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 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附表5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序号3中“2017年审计报表”,指的是“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有审计资质)审计的财务报表。” 4 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第一节总体要求“2、提供的所投设备须具有由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出具的“CRAA”产品认证。” 调整为:“2、提供的所投设备须具有“CRAA”产品认证证书。” 5 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第二节性能参数及要求,一、柜式空调机组(含组合式空调器、柜式空调器、新风空调器)“6.4风机、电机 (1)风机采用优质离心风机,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科禄格(广州)、洛森博格(上海)、冠带(上海)、亿利达(浙江台州)、奥众(广州)或相同档次品牌,具有高效率、高强度叶轮结构,经动、静平衡测试;风机结构合理,低噪音,性能稳定可靠; (2)叶轮和轴需在制造厂内进行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空气处理机组生产厂应该对风机进行动平衡和静平衡测定及调整,叶轮平衡精度等级不低于G4.0,并符合产品性能所规定的参数。对变频驱动风机,要求风机的风量调节特性适应系统风量的变化要求,保证风机低转速运行时不会产生喘震。 ★(3)风机采用双吸前倾风机或双吸后倾风机,风量10000m3/h以下机组采用前倾式风机,风机全压效率不低于60%;10000风量(含)以上机组采用后倾式风机,风机全压效率不得低于75%,风机出风口风速均控制在8m/s以下。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风机选型计算书。 (4)风机轴承为免维护球轴承,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NSK、SKF、道奇或相同档次品牌。轴承寿命基于ISO281的L10标准,其寿命应不小于75,000小时。 (5)电机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西门子、东元、ABB或同档次品牌,为全封闭鼠笼式湿热型的标准产品,绝缘等级为F级,防护等级IP55,电源电压为380V/50Hz,电机转速不应超过1450rpm。 (6)电动机应能满足在温度≤45℃,相对湿度≤98%的环境中存储和连续运行。 (7)风机、电机均采用锥套装配型皮带轮,皮带应采用优质皮带。并设置精准可靠的皮带张紧力调节装置,确保皮带高效低噪声传动。 (8)风机、电机应设有弹簧隔振装置并配有制造工厂提供的减振架,减振采用弹簧减振,各减振点经严格选型计算,保证减振效率95%以上。” 调整为:“6.4风机、电机 (1)风机采用优质离心风机,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科禄格(广州)、洛森博格(上海)、冠带(上海)、亿利达(浙江台州)、奥众(广州)或相同档次品牌,具有高效率、高强度叶轮结构,经动、静平衡测试;风机结构合理,低噪音,性能稳定可靠; (2)叶轮和轴需在制造厂内进行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空气处理机组生产厂应该对风机进行动平衡和静平衡测定及调整,叶轮平衡精度等级不低于G4.0,并符合产品性能所规定的参数。对变频驱动风机,要求风机的风量调节特性适应系统风量的变化要求,保证风机低转速运行时不会产生喘震。 ★(3)风机采用双吸前倾风机或双吸后倾风机,风量10000m3/h以下机组可采用前倾式风机,10000风量(含)以上机组采用后倾式风机。 (4)前倾风机全压效率不低于60%;后倾风机全压效率不低于75%,风机出风口风速均控制在8m/s以下。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风机选型计算书。 (5)风机轴承为免维护球轴承,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NSK、SKF、道奇或相同档次品牌。轴承寿命基于ISO281的L10标准,其寿命应不小于75,000小时。 (6)电机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西门子、东元、ABB或同档次品牌,为全封闭鼠笼式湿热型的标准产品,绝缘等级为F级,防护等级IP55,电源电压为380V/50Hz,电机转速不应超过1450rpm。 (7)电动机应能满足在温度≤45℃,相对湿度≤98%的环境中存储和连续运行。 (8)风机、电机均采用锥套装配型皮带轮,皮带应采用优质皮带。并设置精准可靠的皮带张紧力调节装置,确保皮带高效低噪声传动。 (9)风机、电机应设有弹簧隔振装置并配有制造工厂提供的减振架,减振采用弹簧减振,各减振点经严格选型计算,保证减振效率95%以上。” 6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8-2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标人应提交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应的现金流动量表)和财务报表。” 调整为:“A8-2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有审计资质)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标人应提交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有审计资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应的现金流动量表)和财务报表。” 7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9银行资信证明和信用等级证明 1.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银行在本项目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制造商)。(如有) 2.银行或信誉评估机构开具的有效的信誉等级证明(制造商)。(如有)” 调整为:“A9企业获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投标人提交获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的网页打印件及有效网上查询途径(如有)” 附件2: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或工程建设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及法人代表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检测业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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