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四、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第四、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四、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项目代码:2019-440115-78-02-002624、2019-440118-78-02-002834、2019-440117-78-02-002724 二、招标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020-858063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刘工联系电话:020-83543314、8354818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10 三、项目概况: (1)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4×800t/d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2×50MW汽轮发电机组。 (2)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4×800t/d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2×50MW汽轮发电机组。 (3)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2×800t/d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1×50MW汽轮发电机组。 广州市第四、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的余热锅炉均为卧式布置(省煤器采用立式布置),采用单锅筒自然循环,室内布置,五通道结构,过热器采用三级布置、二级喷水减温的结构型式,锅炉支撑方式为悬吊/支撑结构。清灰设备:二、三通道采用水喷淋清灰装置和两侧采用炉膛蒸汽吹灰器,水平烟道中过热器和蒸发管束采用全伸缩式蒸汽吹灰,每级省煤器均采用半伸缩式蒸汽吹灰的方式。省煤器采用分体式布置。蒸汽空气预热器采用独立立式布置,一次风上进下出,蛇形管结构,单独钢架支撑。汽源为汽机抽汽和汽包抽汽。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为: 序号 招标内容 使用厂区 招标控制价(万元) 备注 1 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19200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 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19200 3 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9600 招标控制价总价(万元) 48000 3、主要技术参数:请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 五、供货地点: 四厂(二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装备基地(大岗镇新联二村)。 六厂(二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碧潭村。 七厂(二期):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市鳌头镇潭口村。 供货时间:各厂区的具体交货时间均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2、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余热锅炉的制造商; 3、余热锅炉的制造商应取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 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余热锅炉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和用户证明复印件(选择提供)等;业绩时间界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供货范围(货物规格和型号)、供货期等主要内容,则投标人可补充提供用户盖章确认的其供货范围(货物规格和型号)、供货期等主要内容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资审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号(双号)C塔7楼 异议受理电话:020-85806339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三、《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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