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无砟轨道嵌缝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铁路公司-2019-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76号)文件批准立项,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500号)建设。项目业主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建设基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无砟轨道嵌缝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自张家界地区黔张常铁路张家界西站引出,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的永顺县、古丈县、吉首市、凤凰县,由麻阳苗族自治县至沪昆客专怀化南客站,线路全长246.633km。路基31.91km,全线设站8个;正线工程区间土石方889.38万m3,站场土石方1727.26万m3;桥梁57.61km/180座,占线路长度的23.36%;隧道156.99km/147座,占线路长度的63.65%;正线铺设无砟轨道487铺轨公里。项目总投资356.07亿元,建设工期5年。 2.2招标内容:无砟轨道嵌缝材料(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1001号 邮编:410008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hk6339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55 项目经理:朱文穗(招标师证书编号:10394443909444204) 联系人:刘工(售卖标书)、区工、温工 电话:13600487989、15975579795、18127440070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2019年9月9日 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无砟轨道嵌缝材料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QF01 无砟轨道用硅酮密封材料 / 公斤 131546.6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两年企业未发生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截止开标之日近1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铁路无砟轨道嵌缝材料》(Q/CR601-2017)出具的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物资的铁路项目供货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履约信用: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已供买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材料(与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对应);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8.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②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④投标物资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合计 1315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