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子包6重招)招标公告 汕头市南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子包6重招)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及指导安装服务商,确保该项目能按期、优质地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 名称:汕头市南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疏港路北侧 联系人:王先生、梁先生联系电话:020-83630004、020-83630367 二、招标代理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霍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 电子邮箱:gdhl_03@163.com 三、招标监督机构 名称: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9楼 四、项目名称: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项目(子包6) 五、项目地点:汕头市南区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是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子包6,项目总招标控制价(含13%增值税):231.87万元人民币。 八、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是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中电气、自控及仪表采购,设备及数量详见如下: 电气部分、仪表自控部分等,数量一批。 序号 子包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 1 子包6 电气、自控及仪表 231.87万元 合计 231.87万元 注:(1)本项目招标包括上述设备(含设备本件及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供货,且包括与上述设备供货有关的监造、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指导安装、验收、试验、培训、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以及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实施设备监造、技术服务、合同管理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和与本工程有关的服务等的全部费用。 (2)设备具体技术需求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需求一览表及技术需求书。 (3)子包是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不允许只对子包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4)本次招标货物为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或者进口货物(包含国外制造商在国内生产的产品)。本项目所称进口货物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九、交货期 交货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十、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13%增值税)为人民币231.87万元人民币。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十一、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登记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投标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投标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不全或超过投标登记时间的不予登记。 2、招标文件每子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3个工作日内寄送。 3、在接受登记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接收申请人按本条要求提交的登记资料。如果招标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 如投标登记如不足3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登记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登记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8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三、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4、投标人应是拟投主要设备其中之一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下同)或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由制造商提供的拟投主要设备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应具有3年或以上拟投主要设备的制造或研发经验,制造商应出具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注:1、主要设备是指电气、自控及仪表。2、制造或研发经验提供证明材料之一:营业执照、业绩合同、厂房、设备、专利) 5、投标申请人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十四、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各子包登记的数量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投标人各子包登记的数量不足3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汕头市南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电话:020-8363020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9楼 十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网址:www.gdhualun.com.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汕头市南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