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第20包:火检及冷却风机)采购(第二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第20包:火检及冷却风机)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JG2023-2093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2023年5月8日16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5.0081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的同类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同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3.2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至少应为国内2台单机容量1000MW(含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提供过火检及冷却风机的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的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且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产品型号及数量的页面),若设备已投运,还需提供能清晰显示产品型号及数量的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14时0分-2023年5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3日13时30分-2023年5月23日14时0分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焦小姐代理联系人:黎译文、林蓉、陈少芬联系方式:0668-5215912代理联系方式:020-83642820-811832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0-85136521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