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环保专项监理及水保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18-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76号)批准立项并核准,由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组织招标,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5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安排的铁路建设基金及湖南省筹集的建设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2.03%、37.97%、30%,招标人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保监理及水保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自张家界地区张吉怀铁路张家界西站引出,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的永顺县、古丈县、吉首市、凤凰县,由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至沪昆客专怀化南客站,线路正线全长243.265正线公里,全线设张家界西、芙蓉镇、古丈西、吉首东、凤凰、麻阳西、怀化南站共7个车站;区间路基土石方567.15万立方米,站场土石方866.15万立方米;正线桥梁159座计54.647公里,占线路长度的22.46%;正线隧道117座计165.782公里,占线路长度的68.15%;正线铺设无砟轨道471.066铺轨公里。项目总投资356.07亿元,建设工期5年。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2.2建设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市。 2.3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 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建筑限界:按《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执行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先期标工程已于2016年12月开工,全线项目总工期60个月。 2.5招标范围 环保专项监理及竣工验收范围:正式工程和临时工程(包括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及材料储存场、制梁厂等)在施工过程中对水质、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以及施工期间因工程建设环境可能受到影响的重点区域进行监测和监控并编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 水保监测及竣工验收技术范围:对全线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静态、动态验收报告。主要包括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查勘沿线水土保持设施现场,对现场存在的问题(重点是沿线取土场、弃渣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出整改;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查阅验收资料,协助施工、监理单位完成相关水土保持设施材料,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会议(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办理并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2.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其中:环境保护专项监理、监测和竣工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ZJHHBJL-1标;水土保持监测和竣工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ZJHSBJC-1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环境保护监理(ZJHHBJL-1标)需具有交通运输类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水土保持监测(ZJHSBJC-1标)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技术条件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3.1.3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 3.1.42015年7月~2018年7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环境保护监理项目投标单位具有类似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的业绩和经验;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投标单位具有铁路工程类似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等)水土保持监测的业绩和经验; 3.1.5近三年未出现过被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监测数据结果失真和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近一年没有受到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没有发生诉讼或仲裁事件; 3.1.62015年7月~2018年7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7与本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1.8在定标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潜在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1.9服务提供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7年7月~2018年7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站长)、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并经确认后,请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只接受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并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3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11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1日9时30分。 5.2开标时间:2018年7月11日9时30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铁路建设工程网(www.rebcenter.com)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prtc.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39号 邮编:410008 联系人:张小京 电话:0731-82363393 传真:0731-82363393 电子邮箱:hshjcb@163.com 账户名称: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张吉怀项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先锋支行 账号:18057901046666666 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