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交易公告 经海发改基【2017】75号批准,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按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现通过网上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34140791 代理机构(如有):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4156869 设计单位: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9885682 注:代理机构不得承包所代理的项目,也不得为所代理项目的报名单位提供咨询、监理等可能影响交易公正性的服务。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51座环卫公厕与4座垃圾压缩站升级改造。环卫公厕主要改造内容为环卫厕所室内外翻新改造,内部功能调整,设施更新;垃圾压缩站主要改造内容为垃圾压缩站室内外翻新改造,室外场地改造,垃圾压缩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垃圾压缩设备由市城管委调配)。总投资约2285万元。 2.承包内容及规模: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3.发包价:人民币35.95万元(本项目监理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所规定计价方式、计价标准计取,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0,下浮率20%,暂以工程概算建安费1948.46万元为计算基数,监理发包价暂定金额为35.95万元,最终监理费按广州市海珠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执行,以广州市海珠区财政结算审核的施工总造价为计算基数,并以海珠区财政局规定的结算评审程序完成监理费结算审核出具的评审结果为准。 4.承包方式:按合同约定,具体以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5.时间要求:计划从_年_月_日开始实施,至_年_月_日结束。 6.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员收到发包通知书或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五、交易公告及报名时间:从2018年9月19日0时0分至2018年9月21日23时59分。 注:1.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2.交易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类项目)、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因此导致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六、本公告及修改、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发布,项目相关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请自行在网站下载(如有)。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已进入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小额建设项目企业库。 (二)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 (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不同类别项目承包人的要求条件: 1、承包意向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 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 八、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公告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出现网络中断的,可以顺延1个工作日。 (二)网上随机抽取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 (三)网上随机抽取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 九、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一)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二)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三)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十、网上随机抽取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十一、承包意向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结束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应当暂停小额建设项目的交易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34140791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北宝岗路1号 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承包意向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址:海珠区。 十二、建设单位开展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时,应当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填写工程项目申请,附件上传项目的审批、核准资料或者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工程发包价及预算情况和交易公告(注:交易公告需要上传一份word版本,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pdf版本。以上附件均无需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交纸质材料)。 附件:承包意向承诺函 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 承包意向承诺函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一、本公司已详细了解了建设单位发布的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项目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二、本公司承包意向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并受此约束。如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本公司同意延长。如在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本公司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如获得承包资格,本公司将承诺按交易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完成并移交本项目。 四、本公司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本公司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本公司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转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有关人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交易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本公司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犯罪记录。 4.严格遵守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如违反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施工类) 5.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文件编写、监理工作,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施工类) 6.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将按照我市有关劳务规定执行。 7.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不无故放弃承包资格。 8.本公司在建设工程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9.本公司认真研究了交易公告的有关规则,充分考虑了因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随机抽取结果产生的影响,并接受此次随机抽取结果。 如经查实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小额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