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来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已由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投[2018]33号文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惠来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属于中央省级补助、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基底面积:1691.64㎡,总建筑面积:1724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55.36㎡,地下建筑面积:1693.44㎡,建筑高度:41.4m,地下使用功能为:设备用房,地上使用功能为:门诊、医技、住院及办公。配套用房为单层建筑,地上1层,建筑基底面积:144㎡,总建筑面积:144㎡,建筑高度:5.3m。地下部分全部为污水处理池,地上部分为医疗垃圾间、生活垃圾间、汇流排间以及污水处理的控制室、加药间、压滤以及格栅机房等功能用房。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相关资料。本次招标控制价:37284278.96元(最终以县财政局审核确定,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工期为39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惠来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32015年1月以来企业完成过一宗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号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1000元,售后不退)。 5.2鉴于本项目施工情况复杂,建议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5.3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若授权委托则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请提供有效授权书及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其身份证;(4)拟投入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其身份证;(5)拟投入项目负责 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近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6)施工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7)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方可报名)。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3日上午10:0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来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人:温工 电话:020-86673560,1356036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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