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云埔工业区埔北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1.1.2工程位置:开发区埔北路。 1.1.3设计范围: 埔北路全长约1.653km,道路为东西走向,西起开创大道,东至天生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规划道路宽度60m,下穿广深高速后接入KE~NE路南段。建设内容包含:拓宽行车道(增加公交港湾停靠站)、人行道(设置连续性的导盲带和无障碍设施),完善排水(管经最大为DN1500)、桥梁(全长25米)、城市隧道(U型结构,全长80米)等工程。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7688.58万元,其中建安费23210.31万元。 1.1.4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管线综合平衡。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投【2017】79号。 1.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埔北路全长约1.653km,道路为东西走向,西起开创大道,东至天生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规划道路宽度60m,下穿广深高速后接入KE~NE路南段。建设内容包含:拓宽行车道(增加公交港湾停靠站)、人行道(设置连续性的导盲带和无障碍设施),完善排水(管经最大为DN1500)、桥梁(全长25米)、城市隧道(U型结构,全长80米)等工程。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7688.58万元,其中建安费23210.31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于2016年6月-7月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由于受有轨电车的影响,调整建设规模后,现重新开展设计招标。)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排水工程甲级、城市隧道、桥梁工程乙级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1.2.4申请人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如投标人以专业设计资质投标,但不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排水工程甲级、城市隧道、桥梁工程乙级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道路工程甲级专业设计资质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限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kfqjsj/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1.3投标报名 1.3.1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9时30分至2018年10月19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汇华酒店4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费用 1.4.1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穗开财字[2014]53号文相关规定计取,因本项目部分设计工作已由前期服务机构完成,该部分设计成果须用于本项目后续设计,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40%。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为:645万元。(按建安费23210.31万元为暂定基数)。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分别定为:道路、交通工程:0.9,桥梁、隧道工程:1.1,其他工程: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分别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1.4.2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可参见附录5。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工程设计费总额含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1名6万元; 评审排序第2名4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3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3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1.5万元; 评审排序第6名1.5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方案设计补偿费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投标经济补偿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即该种情形下设计合同结算价为上述投标经济补偿总额,中标人收取合同价款后及时支付投标补偿费给各投标人。其它情形的投标补偿费均包含在设计费中。 1.4.4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 确定后2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 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 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 计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 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 终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866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楼三楼 1.6.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cms/index.html?siteId=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媒体发布。 1.7招标人 1.7.1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663、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楼三楼 1.7.3联系人:冯工 1.7.4电话(手机)号码:020-28068866 1.7.5传真号码: 1.7.6电子邮箱: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名称: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510091、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03号1013 1.8.3联系人:冯工 1.8.4电话(手机)号码:020-83501089 1.8.5传真号码: 1.8.6电子邮箱: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9.2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汇华酒店4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1.9.3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58 1.9.4传真号码:020-82086760 1.9.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2206 1.10.4传真号码:020-82111247 1.10.5网址:http://zb.gdd.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