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一、三、四号线钢轨打磨车中修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广州地铁一、三、四号线钢轨打磨车中修项目(第二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铁一、三、四号线钢轨打磨车中修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化先生联系电话:020-8315406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投诉电话:020-83106760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广州地铁一、三、四号线3组(5台)钢轨打磨车进行整体中修。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对广州地铁一、三、四号线3组(5台)钢轨打磨车进行整体中修,包括机车的吊装与运输、易损件和随车备件配送、机车中修后的调试以及对业主的相关培训等。 3、合同期: 合同期预计_1.5_年,由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共546个日历天; 4、项目招标控制价:20396039.70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控制价19875373.05元,单价包干部分控制价520666.65元。 六、资金来源:经营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23时59分。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八、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8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15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该表); (3)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肆拾万元,投标担保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8年11月2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9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投标人经营范围含铁路机车车辆或大型养路机械制造,或具有铁路机车车辆制造(或维修)许可证,或投标人为原车HarscoRail公司有效授权(授权范围须含打磨车售后服务)代理商; 4、投标人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三)。 8、投标人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9、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监督。 十四、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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