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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网站首页 >> 频道首页 >> 广州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第四设计组团安置房及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1)
基 本 资 料
工程编号: 1540141971859
工程名称: 广州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第四设计组团安置房及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1)
工程类型: 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省市: 广东 所在地区: 广州
招标单位: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10-22 01:09:45.0 浏览次数: 402
详 细 内 容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第四设计组团安置房及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0月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第四设计组团安置房及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4]2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第四设计组团安置房及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第四设计组团安置房及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1: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第四设计组团安置房及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1)
标段2: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第四设计组团安置房及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2)
二、招标单位: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工联系电话:020-8352249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020-37608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以西、广惠高速南侧地段
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建筑总面积约16.4983万平方米,拟建6栋安置房(地上层数33层)及2层地下室;学校体育馆、值班室、饭堂、运动场以及1层地下室;同时配套村委办公室、会议室、老人活动中心、公共厕所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1:新建Y1~Y2栋安置房(首层为G20裙楼包含村委办公室、会议室、老人活动中心、公共厕所)、Z3~Z4栋安置房(首层为G19-1裙楼)、以及相应地下室土建工程、基坑土石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最大建筑高度97.75米,层数33层,总建筑面积约9872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8397平方米。
2.标段2:新建Z1~Z2栋安置房(首层为G19裙楼)、以及相应地下室土建工程与基坑土石方工程,学校体育馆、食堂、值班室、地下室、运动场及其配套工程。最大建筑高度97.75米,层数33层,总建筑面积约66263平方米(未计室外中小学体育场占地约2648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8375平方米。
具体标段划分详见附件二:项目标段划分示意图。
(二)招标内容:
因前期中小学教学楼已完成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内容拟设置为除前期工程以外的施工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一)承包范围:
1.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测量、建筑主体工程(含基坑支护与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边坡支护(包括排洪渠)与土石方工程、人防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含通讯网络、光纤入户、有线电视、门禁对讲系统、电梯五方对讲、车库出入口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等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含外电接入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工程)、道路工程、暖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柴油发电机及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含园建工程)、中小学体育场地及相关设施、围墙、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或吊装构件的预埋件和连接件、楼宇门牌标识的制作安装、信报箱的申报和制作安装工作等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任务及本项目的白蚁防治服务,实施绿色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及审计工作、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3.全力协助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项目编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夜间施工许可、施工噪声排污许可、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防雷报建、排水设施接驳许可、供水报批、道路开挖报批等手续,除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负责组织本标段范围内的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规划验收、环境卫生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供水通水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工程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广州市档案馆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5.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本标段范围内其专业分包或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永久用电工程、电梯工程、燃气工程及第三方检测服务等工程提供场地、运输服务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6.负责编制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的各项专业、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招标人审批;在第三方检测单位未确定前,根据招标人需要编制本标段范围内第三方检测方案;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认真做好现场环保降尘工作及现场办公场所的安保服务,配合招标人做好迎检、宣传工作,上述所有工作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总协调标段负责招标人现场办公场所的保安及保洁等管理工作,所需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由各标段按中标金额比例分摊。
8.负责本标段工程质保期时间内的维护保修工作。
9.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文件所附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为准。
10.项目现场不提供临时设施搭建场地,各标段承包单位自行考虑。
(二)工作界面划分:
1.标段1的承包单位为本项目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协调工作,其他标段提供配合。
2.各标段负责各项专业工程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标段 工程范围 备注
标段1(施工总协调单位) 1、新建Y1~Y2栋安置房(首层为G20裙楼包含村委办公室、会议室、老人活动中心、公共厕所)、Z3~Z4栋安置房(首层为G19-1裙楼)、以及相应地下室土建工程、基坑土石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标段1和标段2交界处后浇带。
3、地块范围内的以下专业工程:
(1)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合调试、试运行;(安置房范围)
(2)智能化工程(详见工作界面);(安置房范围)
(3)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污水废水排放的申报手续;
(4)光纤接入工程(含室外接驳的预埋干管);
(5)柴油发电机组及其环保工程;
(6)车库划线。 最大建筑高度97.75米,层数33层,总建筑面积约9872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8397平方米。
标段2 1、新建Z1~Z2栋安置房(首层为G19裙楼)、以及相应地下室土建工程与基坑土石方工程,学校体育馆、食堂、值班室、地下室、运动场及其配套工程。
2、地块范围内的以下专业工程:
(1)基坑支护;
(2)边坡支护(包排洪渠)与土石方工程;
(3)道路和排水工程;
(4)永久用水工程(室外接驳至市政水表);
(5)园林绿化工程(含园建工程、园林给排水和电气工程);
(6)白蚁防治服务。 最大建筑高度97.75米,层数33层,总建筑面积约66263平方米(未计室外中小学体育场占地约2648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8375平方米。
3.各专业工程的工作界面具体如下:
(1)消防系统工程
安置房部分:
各标段承包单位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给水和通风排烟消防工程的管道和设备安装调试;负责本标段范围内地上部分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线预埋、线槽敷设及明装线管(含底盒和底盒封板)的施工,负责本标段范围内地上部分消防火灾报警管内穿线、线槽敷线及报警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各标段负责本标段范围内地下室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线预埋、线槽敷设及明装线管(含底盒和底盒封板)的施工;由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地下室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管内穿线、线槽敷线及报警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由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深化设计、联合调试、试运行工作,消防工程的验收工作。各标段承包单位须提供必要的配合。
学校配套部分:
标段2承包单位负责本标段学校配套部分范围内给水和通风排烟消防工程的管道和设备安装调试;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线预埋、线槽敷设、明装线管(含底盒和底盒封板)、消防火灾报警管内穿线、线槽敷线及报警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负责本标段学校配套范围内消防报警系统的深化设计、联合调试、试运行工作,消防工程的验收工作。
(2)智能化工程(不包括光纤工程)
安置房部分:
各标段承包单位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智能化工程室内管线预埋、线槽敷设及明装线管工作(含底盒和底盒封板、成套弱电箱安装);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a.智能化系统工程室外埋管和穿线;b.室内线槽敷线、管内穿线和设备安装等;c.智能化系统的测试、联合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工作。各标段的承包单位须提供必要的配合。
学校配套部分:
标段2承包单位负责本标段学校配套范围内智能化工程管线预埋、线槽敷设、明装线管工作(含底盒和底盒封板、成套弱电箱安装)、线槽敷线、管内穿线、设备安装、智能化系统的测试、联合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工作等。
(3)楼层标识及信报箱
各标段承包单位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楼层标识系统的制作安装、信报箱的申报、制作安装工作等附属配套的零星工程。
(4)白蚁防治服务
标段2的承包单位负责地块范围内建筑物和室外绿化区域建设的全过程白蚁防治服务。
(5)永久用水接入工程
给水工程工作界面划分以市政水表为界,市政水表(含水表)至市政水管(含市政管接驳)由标段2的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市政水表后的给水工程由各标段承包单位负责施工。
(6)外电接入工程
该项目永久用电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外电专业单位负责施工。外电接入工程工作界面划分如下:公变及专变电房的土建工作由外电专业单位负责;公变(住宅)系统的电表(不含电表)之后属于各自标段招标范围,电表之前(含电表)由外电专业单位负责施工;专变系统以低压柜出线端头为界,低压柜后(不含低压柜)属于各自标段招标范围,低压柜前(含低压柜)由外电专业单位负责施工。
柴油发电机组(含低压柜)及其环保工程由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施工,市电、发电转换的联络电缆由外电专业单位负责。
(7)道路和排水工程
标段2的承包单位负责整个项目道路及室外排水工程,排水工程工作界面划分以室外第一个排水井为界,室外第一个排水井(含排水井)至市政排水管(含市政管接驳口、各标段间的接驳口)由标段2的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室内排水管至室外第一个排水井(不含排水井)由各标段承包单位负责施工。
(8)园林绿化工程
标段2的承包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含园建工程、园林给排水和电气工程)施工,按设计要求完成地下室顶板覆土(含塑料疏水板层及以上部分)的施工工作,并压实平整至设计标高。
(9)标段分界处的后浇带
标段1和标段2交界处后浇带由标段1的承包单位负责施工。
(10)临时用水用电
由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整个项目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污水废水排放的申报手续、深化设计及施工,供电施工从供电部门指定的接驳点至该项目低压端部分,供水施工从供水部门指定的接驳点到项目用地红线边部分,所需的工程费和招标人需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的费用按规定计算,按实结算。各标段承包单位自行从临时用电低压端、用水集中接:驳点引入至标段施工范围,所需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永久用水工程
a.由标段2承包单位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整个项目永久用水的申报手续、深化设计(包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设计工作)及施工,负责设计协调服务;b.标段2的承包单位负责永久用水工程室外接驳工作,需将接驳点放置到指定地点;各标段承包单位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室内永久用水工程施工及完成室内永久用水接驳工作;c.标段2承包单位负责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供水报批、报道路开挖、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d.服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各标段承包单位需配合标段2承包单位负责单位做好质量、进度、安全、验收方面工作。
(12)光纤工程
各标段承包单位负责本标段范围光纤工程室内(包括机房至室外(建筑物边))的管线预埋、线槽敷设及管线明装(含底盒和底盒封板)工作;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光纤工程的管内穿线、线槽敷线、设备安装以及室外的管线预埋工作。
a.由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整个项目光纤工程的申报手续、深化设计(经设计和通讯部门及发包人确认后施工),负责设计协调服务;b.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光纤工程室外接驳的预埋工作(室外埋管,不包括穿线,接驳点至机房的穿线应由运营商负责),需将接驳点放置到指定地点;c.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本地块范围内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的室内外光纤施工及完成室内光纤接驳工作;d.施工总协调单位负责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工程验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通信条件,协调通信部门开通信号,各标段的承包单位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13)临时围墙等其他工程
由各标段承包单位根据施工需求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临时围墙改造及维护工作,临时围墙须满足现行相关规定要求;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施工所需给排水和临时设施等施工及拆除工作;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施工场地管线迁移施工工作;相关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招标控制价:
标段1:32350.993851万元;
标段2:32765.127700万元;
注:1.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参加本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投标申请人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将按招标控制价(指造价站备案后发布的最终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2个标段不可以兼中,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每1个标段的投标申请人的数量不满足招标要求或其它原因导致此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正常招标,若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确定其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如2个标段中任1个标段出现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上述情况不影响其它标段的中标结果。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该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已经在其他标段成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的标段。
2.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综合单价都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总价或综合单价,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及工程量清单,各标段投标总报价或综合单价超过所属标段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总价或综合单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1月12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标段1及标段2同时进行):
起始时间:2018年11月12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时00分,第10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时00分,第10开标室。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每个标段分别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各标段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11、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年度集中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清单”名单(见附件三)内。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3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如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信息不取自企业库,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522735
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中区商业中心19楼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在组织本次招标工作中存在廉政问题的投诉,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受理。
受理电话:020-83190717
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1楼1115室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及其相关单位的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投标人承诺书和合同约定中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单位: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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