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乌槎移民安置点(水泥搅拌桩、场地室外供电、场地室外给排水、场地室外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乌槎移民安置点(水泥搅拌桩、场地室外供电、场地室外给排水、场地室外道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农经【2015】1784号核准招标方式,建设单位为大埔县高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总则: 以下所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研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2.2项目概况: ①移民安置点室外供电工程:新装一台1TM变压器,新装高压柜(1GP-KYN28A-12-034、2GP-KYN28A-12-061、3GP-KYN28A-12-002、AP)各一台,合计4台;新装低压进线柜1P1;新装电容补偿柜(1P2、1P3)各一台,合计2台;新装低压出线柜(1P4、1P5、1P6),低压电缆及其他配套设备安装; ②室外道路工程:铺设约15000㎡的室外道路及路缘石; ③室外给排水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敷设; ④水泥搅拌桩工程:水泥搅拌桩69660m,桩径均为500mm; 2.3本次招标范围: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内容; 2.4招标控制价:12550670.02元; 2.5工程地点:大埔县高陂镇; 2.6建设工期:200个日历天; 2.7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3.1.1单一投标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③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许可。 ④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需具有电力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提供三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别具有电力工程类、市政公用工程类、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2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可参照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 联合体投标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 3.2.1联合体牵头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③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许可。 ④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需具有电力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名,具有电力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2.2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两名,分别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3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另需配备造价工程师一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施工员一名、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投标的,除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外,其余人员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3.4近2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2016-2017)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为中心备案在册人员。 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5投标人(或联合体)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三名项目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需到现场踏勘,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人员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核实身份证原件并领取现场踏勘证明,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踏勘人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代表各自身份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核查)领取踏勘证明后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大埔县高陂镇乌槎移民安置点踏勘并到招标人处盖章确认。 (现场勘查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3.6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持附件三要求报名资料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报名(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原件核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三。 4.2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参考资料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09时40分至2018年12月2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18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举行开标评标会。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大埔县高陂镇人民政府(盖章) 办公地点:大埔县高陂镇人民政府内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3-585879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二楼大新路133号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753-2629050 日期:2018年12月7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1:(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乌槎移民安置点(水泥搅拌桩、场地室外供电、场地室外给排水、场地室外道路)工程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单位)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项目技术负责人(电力专业),身份证号:;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身份证号:;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身份证号:;造价工程师,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已对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乌槎移民安置点(水泥搅拌桩、场地室外供电、场地室外给排水、场地室外道路)工程施工招标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报名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已经身份证识别器核查。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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