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遂溪县2017年度遂城镇等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工程 本招标项目遂溪县2017年度遂城镇等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遂溪县国土资源局、遂溪县农业局、遂溪县财政局(遂国土资【2018】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溪县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遂溪县土地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遂溪县2017年度遂城镇等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包含遂城镇牛路村5500亩、岭北镇横山村3000亩、建新镇苏二等二个村5000亩、杨柑镇甘来等二个村3500亩、界炮镇龙塘等三个村5500亩、界炮镇大塘等四个村7500亩共6个建设项目。中标单位按上述6个建设项目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单个施工合同。 2.2项目建设地点:遂城镇牛路村、岭北镇横山村、建新镇苏二等二个村、杨柑镇甘来等二个村、界炮镇龙塘等三个村、界炮镇大塘等四个村。 2.3工程预算:38993167.34元; 2.4项目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5法定代表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1.6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人员在报名及投标阶段应一致,且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 师资格(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五大员(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安 全员1名),安全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C证),其他人员需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水利专业的岗位证。 3.1.7投标人、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且已通过终审的企业; 3.1.8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须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证明出具时间以公告时间段为准; 3.1.9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后并退回。必须在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业主单位签署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 4、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复印件; (7)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及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 (8)拟委派本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复印件及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 (9)拟委派本项目五大员的岗位证复印件(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及安全员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C证)复印件; (10)投标承若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 (11)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且已通过终审的企业证明材料; (1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注: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封面、目录。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5.2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串标、弄虚作假的情形和任何不良记录; 5.3本次招标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4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集中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8日上午9时30分。 7.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开标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遂溪县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陈柏荣 电话:0759-776292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日辉 电话:0759-2292113 传真:0759-2285878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遂溪县土地开发中心: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申蓝宝邸住宅小区项目北区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的成分。 三、同意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在投标报名时及投标报名后使用包括网络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电子产品、仪器设备等对我司的报名资料和相关证件进行核查。若报名资料和证件未能全部通过查验,我司愿意接受不得报名或不得投标的处理。 四、我单位已自行前往进行项目踏勘,且已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同意并接受本次招标相关的要求。 五、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七、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利益。 八、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站载明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九、一旦我单位中标,将配备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驻工地现场。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 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确认(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说明:投标人到业主单位签署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应提前2个小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并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带齐资料。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9-776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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