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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网站首页 >> 频道首页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天方园和市桥制药厂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基 本 资 料
工程编号: 1544772143875
工程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天方园和市桥制药厂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工程类型: 设计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省市: 广东 所在地区: 广州
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2-14 15:18:33.0 浏览次数: 658
详 细 内 容

番禺区市桥街天方园和市桥制药厂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1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番禺区市桥街天方园和市桥制药厂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
1.2.3工程范围:该项目计划在番禺区市桥街建天方园和市桥制药厂安置区工程,总建筑面积42236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5018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9005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建地上17层住宅楼3栋,最高建筑高度约53米,建筑面积20097平方米;建地上5层商业楼1栋,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建地下2层停车库1座,建筑面积15169平方米;建物业配套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另须配套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防雷、电梯、道路及园林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
1.2.4规划用地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番发改【2018】736号。
1.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40014.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6154.83万元;
1.2.8招标内容:(一)工程设计: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基坑支护)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设计及标识申报、海绵城市设计、施工用地围蔽设计、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现场指导监督和配合服务、相关报建(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水保、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等)配合、结算配合服务、保修配合服务,提供竣工图编制所需电子文件及竣工图审核等保证本项目正常投入运营所需的其他发包方认为会纳入的其他专业设计。【注: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不含安置房内装饰装修)、消防、智能化弱电(含:综合布线,安防监控等安全防范系统,有线电视等)、节能、给排水、电气、防雷、绿建、燃气、海绵城市设计、通风与空调、电梯井道、管线综合平衡及外电、外水工程设计,以及包括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的其他专业工程设计。专业设计投标人无相关资质的,须在本次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并在设计投标总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在用地红线内周边为保证项目在生产建设、使用运作期间的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坑支护;(2)场地土石方平衡;(3)负责设备及大宗材料的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4)负责规划用地涉及的周边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的设计协调工作,如项目实施需要设计单位除负责本区域的道路、供电、给排水、污水管线等平面尺寸,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外,还负责红线外本项目所需给水、雨水、污水、供电、通信、安防、燃气等接驳、设施的管线路内管孔、接口具体设计及成图,以及外围道路衔接改造工程的设计;(5)开展本次设计所必须的由政府、设计方自行组织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专家评审均属于设计单位工作范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外水、外电(如需要含供电)等设计分包应征求当地主管单位意见,分包合同需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分包合同计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二)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包含超前钻)、工程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初测、定测实施工作和编制工程测量报告等内容)、工程物探。
番禺区市桥街天方园和市桥制药厂安置区工程已完成前期概念性方案设计(包括总平面图、户型图),并通过初步审核,投标单位必须按已完成概念性方案进行设计及提出优化建议,否则投标方案无效。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0年7月,竣工日期为2022年10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概念性方案设计编制单位: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甲级勘察资质证书。(若项目涉及除建筑专业外其它专业设计,由中标人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成果满足相关部门报审要求)。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项资质的,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⑴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⑵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需为同一个人。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⑷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⑸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8信誉要求:
[注释]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投标报名时间,即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4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1)
1.5.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1.5.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均需出具授权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1.5.1.4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1.5.1.5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
1.5.1.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
1.5.1.7各专业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
1.5.1.8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原件一式三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3,只限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使用)原件一份。
1.5.1.9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10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5.4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5.5报名时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见附件1)及按上述1.5.1款的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须按要求签名盖章齐全且填写正确完整、报名资料每页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1.5.1款要求提供原件核对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6.2集合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7费用:工程勘察设计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为:403.558万元。[设计费结算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扣除前期已实施的概念方案费50万元后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勘察费结算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最终以区财政局评审为准]
1.7.1工程勘察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为80.71万元。
工程设计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为322.848万元。
注: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20%(其中前期概念性设计方案费50万元已实施);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0%,勘察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本次招标及报价范围不包括前期概念性方案设计(包括总平面图、户型图)。
1.7.2本项目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投标设计方案估算及概算建安费用不得超过可研建安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概算建安费用。项目建设过程发生规模较大调整导致概算大幅增加时,投标人应提供资金对比情况,由发包人与有关部门协调并明确对超原项目范围设计的处理意见,投标人无条件支持;
1.7.3未中标单位无经济补偿。
1.7.4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及机械进退场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
1.7.5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
1.7.6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同一管沟,相同种类的管线只按延长公里计费一次;同一管沟,不同种类的管线,可分别计费。
1.7.7 本项目的合同价最终结算金额以番禺区财政局审定为准。
1.7.8 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含报建通电子文件审查)并提交相关规划报建成果资料、同步提交消防设计审核报建成果资料;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蓝图;概算编制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报相关部门审核;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招标施工图(含施工图审查),具体工期以发包人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咨询意见或业主确认的条件后算起。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未按期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建成果,每逾期一天扣除设计费1%,因技术问题被规划部门退件每次扣除设计费3%;未按期提交单体设计方案报建成果,每逾期一天扣除设计费1%,因技术问题被规划部门退件每次扣除设计费3%;未按期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每逾期一天扣除设计费1%;未按期提交施工图(招标图)成果,5日历天内每逾期一天扣除设计费1%,5日历天至10日历天每逾期一天扣除设计费2%,10日历天后每逾期一天扣除设计费3%。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结算价的30%。
1.8.2勘察工期:2019年2月28日完成工程勘察(初勘)、工程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初测、定测实施工作和编制工程测量报告等内容)、工程物探并提交成果;2019年4月30日完成工程勘察(详勘)并提交成果;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结算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中标人委派的各专业勘察设计人员要求:每个专业至少配备2名工程师。
1.9.7设计人员配置及驻场最低要求:中标设计单位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师1名、结构工程师2名(其中必须有1名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设备负责人1名(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1名,其他相关专业设计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配合相关报建与资料送审人员1名,并且中标单位需在广州有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中标后5天内提交《驻场人员安排计划》,15天内落实办公场地并具备办公条件,配备相关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图机、复印机等),办公场地内预留1-2套办公基本设备及座椅给甲方驻场人员使用),若未落实由发包人代租及垫付,相关费用在设计费中扣除);发包人每天驻场办公并检查设计人员驻场情况,若设计人员未按要求驻场的,每人每天按3000元扣除设计费,若驻场人员没到场发包人当天记录并告知项目负责人,并传真给设计单位总部。
1.9.8设计范围包括: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基坑支护)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标识申报取得好评、海绵城市设计、施工用地围蔽设计、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现场指导监督和配合服务、相关报建(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环评、水保、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等)配合、结算配合服务、保修配合服务,提供竣工图编制所需电子文件及竣工图审核等保证本项目正常投入运营所需的其他发包方认为会纳入的其他专业设计。【注: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不含安置房内装饰装修)、消防、智能化弱电(含:综合布线,安防监控等安全防范系统,有线电视等)、节能、给排水、电气、绿建、燃气、防雷、通风与空调、电梯井道、管线综合平衡及外电、外水工程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以及包括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的其他专业工程设计。专业设计投标人无相关资质的,须在本次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并在设计投标总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在用地红线内周边为保证项目在生产建设、使用运作期间的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坑支护;(2)场地土石方平衡;(3)负责设备及大宗材料的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4)负责规划用地涉及的周边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的设计协调工作,如项目实施需要设计单位除负责本区域的道路、供电、给排水、污水管线等平面尺寸,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外,还负责红线外本项目所需给水、雨水、污水、供电、通信、安防、燃气等接驳、设施的管线路内管孔、接口具体设计及成图,以及外围道路衔接改造工程的设计;(5)开展本次设计所必须的由政府、设计方自行组织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专家评审均属于设计单位工作范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外水、外电(如需要)等设计分包应征求当地主管单位意见,分包合同需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分包合同计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
1.9.9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相关报建、设计送审、各行业各阶段设计成果报批时相关部门收取的电子数据报批格式转换和验证、以及符合规划报建要求的现状地形图和总平面图套图、相关报建报批配合、设计过程跟踪配合、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包括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提及;同时包含评审、征询意见和研讨时发生的专家费、交通费、会务费、考察调研费等一切费用,设计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发包人要求宣传、汇报(含音像、动画、效果图等资料)的费用。基坑支护审查等技术设计的所有费用和送审等所有相关工作由承包人承担。设计费用应包括为设计提供支撑保证设计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安全评估、专家论证及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等各项费用并配合报建报批工作并保障工作车辆的安排使用。上述所列发生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设计各阶段的方案调整及设计变更等不另外增加设计费。
勘察费用中应包括临时占用土地、青苗补偿、交通工具费用及影响勘察施工正常进行发生的有关费用。各设计阶段评审及征询意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1.9.10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图纸电子文件必须被规划部门检测合格,提供设计成果时一起提供检测合格的电子文件及检测的有关证明资料。
1.9.1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020-8464076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6楼
1.9.12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13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
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有则添加,无则删除)。
1.10招标人
1.10.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6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84640765
1.10.4传真号码:020-84640765
1.10.5电子邮箱:/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600、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8464203813711318638
1.11.4传真号码:020-84642038
1.11.5电子邮箱:/
1.12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22871922
1.12.4传真号码:020-22871921
1.12.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招标管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区水务局旁)]
1.13.3电话号码:020-84892221
1.13.4传真号码:020-8489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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