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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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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资 料
工程编号: 1545116233171
工程名称: 广州番禺龙沙国际物流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型: 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省市: 广东 所在地区: 广州
招标单位: 广州番鸿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12-18 14:53:12.0 浏览次数: 928
详 细 内 容

广州番禺龙沙国际物流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企业备案证2018-440113-59-03-000935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番鸿物流有限公司现对广州番禺龙沙国际物流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番禺龙沙国际物流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番鸿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8463269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0-866735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现代产业区A地块HLG13-02。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568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465㎡,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5473平方米,最大高度34.1米,最大单跨跨度12米。主要布局2栋3层坡道仓,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一栋5层宿舍楼楼,建筑面积2220平方米,一栋1层设备物业用房,建筑面积为846平方米,门卫、岗亭建筑面积32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含建筑砌筑、建筑装饰、筏板基础、结构工程等)、安装工程(含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及防雷工程等)、人防工程、电梯工程、白蚁防治、市政工程(土(石)方、道路、市政管网工程等)、园林绿化、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其它工程等。(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审批中,以上建筑数据为暂定数据,最终数据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项目编号:JG2018-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广州番禺龙沙国际物流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代业主办理工程报批报建及组织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后续所有专业限额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资料、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盖章、竣工验收及各专项验收工作的配合等(不含施工审查)。范围主要包括: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后续所有专业限额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资料、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盖章、竣工验收及各专项验收工作的配合等(不含施工图审查)。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弱电、电气、燃气、空调、消防、基坑支护、室内装修、幕墙、卫生、环保、海绵城市、自控系统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信息管理网络化、道路(含规划市政道路接驳及园区道路)、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景观、标识设计及泛光照明等施工及报建所需的专业设计。
(2)协助办理项目的深基坑审查(如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建设单位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4)BIM技术在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应用;负责配合沙盘模型制作、三维动画、效果图制作等。
(5)对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6)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设计方面的专家评审并承担专家费等会务费用。
(7)竣工图纸审核盖章、竣工验收及各专项验收工作的配合等。
(8)分包要求: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报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承包人承担。专项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需承包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由承包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经授权的图纸审核专用章或公章;
(9)招标人现已完成所有工程勘察工作及勘察成果备案,如承包人在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需进行补勘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二)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
(1)土建工程(包括不限于:场地清表和平整、软基处理、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运、高支模、土方回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保温、装饰装修等)、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安装工程(包括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通讯网络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系统及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卸货平台及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图纸或清单中包含的其他设备采购与安装、停车充电桩、防雷工程、智能化工程、停车场管理及标识、抗震支架、白蚁防治工程、环保工程、发电机安装及发电。机房环保及验收、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燃气、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
(2)白蚁防治施工及负责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并保证验收通过。
(3)协助第三方完成本项目的材料检测、超前钻检测、静载试验、高低应变检测、抗拔桩检测、锚索检测、桩抽芯检测、超声波检测、钢结构焊缝检测、建筑物沉降监测、基坑监测、室内环境检测、结构检测、环保、节能检测、水质检验等建设部门要求的相关检验检测。
(4)负责工程前期阶段施工场地的拆除(场地现有局部硬地投标人必须破地,发包人预计于2019年3月底完成场地内的高压线迁移)、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和场地平整,发包人提供临水至用地红线边,临电红线边接口预计于2019年3月15日提供,因本项目工程建设产生的相关水电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填土至初步设计标高要求、施工临时设施搭设等工作。发包人及监理人的临时办公场所及设施。
(5)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6)负责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许可手续等,除有明文规定应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已在中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在施工图预(结)算中不单独列项计费。
(7)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变更)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8)负责编制竣工图,代理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政府部门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相关费用已在中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在施工图预(结)算中不单独列项计费。
(9)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10)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在施工期间,中标人应协调好与周边居民关系,如因中标人原因遭周边村民索赔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排水、扬尘、安全、环保、噪音等相关部门要求的措施没有满足相关部门规范,造成罚款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按照初步设计要求对道路区域和南侧临近民居区域的软基处理范围的水泥搅拌桩做进场工程试桩实验并检测(在发包人指定区域施工不少于9根搅拌桩),若试桩检测数据达不到初步设计软基处理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检测数据修改软基处理设计方案,至达到初步设计要求。正式施工期间水泥搅拌桩检测数据低于设计要求的,承包人除补桩至符合设计要求外,发包人扣取相应工程量的软基处理费用,且相应工期不做调整。
(12)BIM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承包人应组织编制施工阶段的BIM实施规划及细则,并利用BIM技术进行深化设计、BIM出二维图、施工场地规划、施工方案模拟、方案优化、预留预埋、BIM样板、综合支吊架应用、构件预制加工、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进度控制、造价分析、现场管理、设备材料管理等等,对施工阶段BIM模型和数据进行管理理和维护。承包人应当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BIM模型和相关BIM应用成果;根据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要求完成的碰撞检测报告和阶段成果报告;根据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要求提交相应的模型渲染图,可视化效果真实的漫游动画以及施工组织模拟动画和施工进度模拟动画,渲染图和动画的材质贴图与设计要求一致,灯光效果与现场实际相符。项目结束时承包人应向招标人提交真实准确的竣工BIM成果文件,包括BIM模型、BIM应用资料和相关数据文本等,其中BIM模型应包含相关的施工过程信息,为运维阶段提供数据基础。项目中的BIM模型成果及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含BIM模型软硬件)都归本项目业主单位所有,同时提供给发包人及其授权的第三方使用。
(三)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9563.2万元。其中:
1)本次招标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90.34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
2)本次招标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9172.86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
5、合同总工期,工期目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设计及施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其中:
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中标公示结束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经施工图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经审查后的正式施工图以一式十套提交发包人。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②、施工工期:
2019年8月1日前需完成项目所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至正负零;2019年10月所有主体建筑完成封顶;2019年11月完成所有主体建筑建设;2020年1月25日完成所有工程建设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超过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各个节点工期期限的,或因承包人违约被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或在工程完工后1年内中标人未能提交经发包人审查合格的竣工验收档案及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将承包人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自列入名单之日起2年内不再接受承包人参加投标,并将提请市或区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参加投标的资格。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7日10时00分。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7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止。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1月7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1月7日10时00分。
4、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年1月7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1月7日11时00分。
5、开标时间:2019年1月7日11时00分。
6、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开标室。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需要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项目负责人栏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3.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出具)。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
②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7、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的,正式员工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资格审查文件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3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注: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招标中参与投标,若被发现,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建安费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乘以(1-中标下浮率)。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工程结算价不得超出投标报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番鸿物流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32691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01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
十七、其他:
1、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保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保证服从业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的项目规模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3、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招标人:广州番鸿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月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协调工作和接受本招标工程项目合同款的支付。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番禺龙沙国际物流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我单位(含联合体成员)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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