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坡头怡海公园建设工程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湛江坡头怡海公园建设工程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湛江市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湛坡发改[2017]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湛江市坡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南调片区。 2.2勘察设计工期:场地勘察、施工图纸设计等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90日历天内完成(不含施工图纸审核时间)。 2.3施工工期:建筑施工必须360日历天内完成,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湛江坡头怡海公园建设工程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园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385487㎡,其中陆域面积224732㎡,包括园路、广场用地、建筑、停车场、绿地等,水面面积16075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驳岸工程、园路、广场地面及铺装、景观平台、景观沙滩、绿化、设施、建筑构筑、给排水、电气等部分,以业主单位审批的方案内容为准。 项目总投资9984.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项目建安费):8067.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2.55万元(含设计费315.7万元、勘察费62.5万元、预算费20万元、竣工图编制费16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161.35万元)、临水临电费为建安费的1%即80.6728万元、预备费475万元,本项目的总招标控制价费(项目建安费、勘察设计费、临水临电费、预备费等):9230.7728万元。建安费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2.5招标范围: 项目承包内容为前期工作、勘测设计工作、施工及验收工作等,具体如下: (1)前期工作内容:施工前的临时设施(包括用地、用水、用电等的租赁,现有场地的使用等)。 (2)勘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勘测、设计等。 (3)施工及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编制工程竣工材料和工程(结)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程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3.2(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报名时及中标前后,该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在建或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负责人资格: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园林景观类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资格。 3.4投标报名者必须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及设计方)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勘察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3.5(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在本单位注册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3人、安全员3人、施工员3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 3.6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和独立体及联合体设计方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三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主办方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联合体报名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集中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自家公司资料复印件上加盖自家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报名。报名资料一式两份,且投标人应编制报名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此项不需原件核对);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5)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园林景观类专业工程师资格、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8)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9)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10)(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在本单位注册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1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不用装订,单独提交); (13)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各方单位独自签字盖章。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站(网址:http://www.gzggzy.cn/cms/)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湛江市坡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工电话:0759-396566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电话:13178561247 招标人:湛江市坡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3月6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湛江坡头怡海公园建设工程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最近一年内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最近一年内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最近一年内本公司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最近一年内本公司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最近一年内本公司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最近一年内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最近一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政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主办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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