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涌越秀段(跨区)——西支涌清污分流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沙河涌越秀段(跨区)——西支涌清污分流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沙河涌越秀段(跨区)——西支涌清污分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8】10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项目所在辖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标后的具体实施。招标人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沙河涌越秀段(跨区)——西支涌清污分流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通过对西支涌主流域进行清污分流改造、渠箱拓宽及道路修复工程(排水管38970米,道路修复12620平方米),从系统上解决片区的排水问题。包含5项建设内容,分别是(1)西支涌渠箱清污分流(2)西支涌渠箱拓宽改造(3)越秀区西坑村0.26平方公里排水达标单元创建试点(4)白云山蒲谷引水隧道(5)道路修复12620平方米;具体如下: ①西支涌渠箱清污分流:新建DN300~DN800污水管8939米,其中: 越秀区部分:新建DN300~DN800污水管4511米; 天河区部分:新建DN300~DN700污水管4428米。 ②西支涌渠箱拓宽改造:新建DN1650排水管137米,新建1.8×1.5~2.5×2.2排水渠箱387米,拓宽3.0×1.5~5.0×2.8排水渠箱193米,其中: 越秀区部分:新建DN1650排水管137米,新建1.8×1.5~2.5×2.2排水渠箱387米,拓宽3.0×1.5~5.0×2.0排水渠箱97米; 天河区部分:拓宽5.0×2.8排水渠箱96米。 ③越秀区西坑村0.26平方公里排水达标单元创建试点:新建DN100立管18324米,新建DN150接户管4342米,新建DN300污水管4940米。 ④白云山蒲谷引水隧道:新建DN1200~DN2000排水管1110米;新建2.5×2.0分洪明渠142米,新建2.5×1.5~2.5×1.8渠箱456米; ⑤道路修复12620平方米。 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中标人对实施内容的调整、工程量的变化不得有异议,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上述工程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按施工总承包最终结算价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费)。 工程建设地点:越秀段(跨区)西支涌流域 建筑安装工程费:9281万元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监理范围:为本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管理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单位须服从建设管理单位及项目代建业主的管理。 监理服务期限:为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各监理服务期之和: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结算终审、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结束为止。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建设管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建设管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为止; (3)竣工结算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完成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4)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保修期结束,且不少于两年。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90.9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公告附件一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项目负责人(总监)、技术负责人需签字确认。 ④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⑥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穗发改【2016】1155号)》的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7日00时至2019年3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cms/index.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3.1报名时间:2019年3月7日00时至2019年3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招标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广州水务工程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8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cms/inde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09时15分至2019年3月28日0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20%)应当采用市建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qycx.gzcc.gov.cn:8080/estimate/peng?et=1&zy=002)上开标当日公布的监理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诚信评价排名的60日诚信分。 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基准分计算,计算方法如下:市场行为基准分为50分,质量安全基准分为22.5,建设单位基准分为50分,其它基准分为100分,则诚信评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综合权重=50*0.3+22.50*0.5+50*0.1+100*0.1=41.25分。 8、异议受理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电话:020-34397651,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9.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13号 邮编:/ 邮编:5108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4397651 电话:020-36992829 传真:/ 传真:020-3699293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mdzbdl@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投诉电话:020-61300522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总监)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