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乌坭河治理工程,经(粤水规计【2018】30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并经湛江市坡头区水利局批复(批复文号:湛水审(坡)[2019]3号),已办理了招标的相关备案手续,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坡头区乌坭河治理工程 二、招标单位:湛江市坡头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三、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治理河长9.495km,工程方护岸长度6.0km,清淤9.495km; 招标控制价:15166709.15元。 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3、工程地点:湛江市坡头区 4、工期:280日历天。 5、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补助。 五、报名条件: (一)施工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证)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安全员2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所委派人员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2)投标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六、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下列所有复印件均为原件彩色复印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此项不需原件核对)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网络打印不需核对原件)、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复印件及有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拟委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复印件及有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10、拟委派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初级(或以上)职称复印件及有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并须提供查询平台网址,以便核查,出具时间以本公告时间段为准); 1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注: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应制作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所有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33号报名窗口集中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费2500元,售后不退。 九、开标时间:2019年5月7日10时00分 标书接收时间:2019年5月7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号开标室。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招标单位:湛江市坡头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水利局大楼 联系人:林志伟电话:155216316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中路16号303房 联系人:陈工电话:0759-2360688 2019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