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地方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2019)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6月 南沙区地方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2019)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区地方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2019)施工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关于印发2019年度原区建设和交通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穗南住建[2019]39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批准,项目发包人为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南沙区地方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2019)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建设规模:主要施工内容为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道路养护、市政管道维护、应急庇护场所维护、公厕维护)等。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5)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维修养护等内容(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6)招标控制价:7037442.27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即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450万元或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中必须明确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资质证号,投标人报名时同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并锁定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相关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评标办法: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媒体公告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蕉门公交总站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9914062 传真:020-39914062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01、303号 联系人:赖工 电话:15920139602 传真:020-83501089 邮箱:353647822@qq.com 2019年月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即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450万元或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在2018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2018年度而2017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3.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路桥工程师,持有有效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证),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投标人承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有在其他项目在岗的,在本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后15天内必须取得在岗项目业主单位的调离批准文件并递交本项目业主单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次序确定中标人。 项目总工 1 路桥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