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49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16〕1267号和粤交基〔2018〕82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与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0%:70%,招标人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是珠海市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接珠海洪鹤大桥及江珠高速公路,西接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连通广澳高速珠海段、江珠高速、机场高速、高栏港高速等多条南北高速公路,串接了珠海市主城区、西部中心城区和高栏港经济区等多个城市组团。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珠海市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增强珠三角核心区域对周边地区经济辐射的作用,促进珠海市“双港”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珠海市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巨大。同时,本项目的建设也将缓解珠海大道(S366)交通量不断增长的压力,为珠海市城市的总体发展开辟新的东西向主要通道,对珠海市向西扩展,远期连接黄茅海大桥具有重要意义。项目起点对接江珠高速,上跨珠海大道、鹤州水道,设互通衔接洪鹤大桥,上跨白藤河水道、机场东路、机场北路、机场高速、鸡啼门水道、南水河、珠海大道,止于高栏港高速,路线长约34.9公里。 项目的一期工程,路线全长18.456公里,由起点至鹤洲南互通(江珠延长线)(A段)和鹤洲南互通至机场高速公路(B段)两段组成,全线设特大桥16494m/9座(含主线高架桥)、大桥1822m/2座;设鹤洲北(枢纽)、鹤洲南(枢纽)、白藤、红旗、大林(枢纽)互通立交共5处;设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其中A段路线总长7.116公里,按照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20kn/h;B段长11.340km,按照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项目一期工程批复总的概算批复总金额为469023.1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58524.08万元。 项目的二期工程,起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八一村,顺接项目一期工程工程终点,经平沙镇(跨鸡啼门水道)、南水镇,终于高栏港区平沙镇平铁村,接高栏港高速公路,向西顺接规划的黄茅海大桥。路线里程长16.476km,按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5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全线设南水、高栏港(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大林服务区),管理分中心2处,特大桥、大桥8495.197m/7座(含互通主线桥),隧道2437.5m/2座(其中卫东一号隧道1973.5m,卫东二号隧道464m),均为分离式隧道,桥隧比66.36%。二期工程总投资约38845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89266万元。 2.2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号 合同起讫桩号 里程长度 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期 资质等级 本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 LK0+000~K38+314.538 34.932Km (1)包括机电工程三大系统(通信、监控和收费)、隧道机电工程(供电、照明、通风和消防)、照明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以及管道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施工安全的监理,以及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2)监理人可设立监理中心试验室,也可进行外委。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35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0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2份,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4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心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某个标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南湾北路1号 邮编:519000 电话:0756-8595578 传真:0756—8595579 联系人:温先生 电子邮箱:2544275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楼 邮编:510620 电话:020-85293249转829或812 传真:020-87516234转623 联系人:周工、黎工 电子邮箱:jiangsujiaozi@126.com 日期:2019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