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首期)(第二次) 招标公告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首期)(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首期)(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20-36062759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南二路动力保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905. 联系人:郑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3180883 三、建设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四、建设规模: 1、本项目投资主要包含充电设施设备费用、变配电配套设施(含10kV增容)费用、运营管理平台费用、配套消防设施及专用视频安防系统费用,电力监视与充电调度监控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费用以及配套的设计、施工、监理等费用,预计总投资费用为5510.21万(以上为项目《可研报告》概算,实际投资额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后自行测算),总投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筹措。 2、总投资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510.21万元,总投资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10.21万元)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合作单位(中标人)并与合作单位(中标人)签订合作协议,由合作单位(中标人)承担本单项目的投资(投资总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筹措)、设计、建设、项目监理、运营管理、维修维护和安全保障。 1)建设边界 拟新建内容投资为5510.21万元(投资范围内的费用由中标人筹措),其中工程费用4756.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4.2万元(包含但不仅限于工程建设临时设施费(不停航施工)、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建设监理费、检验检测费、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预备费255.19万元。 项目新建内容包括: 序号 工程和费用名称 工程建设费用 占投资额 (%) 备注 安装工程费(万) 其它费(万) 合计(万) 一 工程费用 3994.84 761.68 4756.52 86.32%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 3994.84 3994.84 72.50% 1 充电设施设备 1821.6 1821.6 33.06% 2 配套配电线缆、桥架及施工费用 419 419 7.60% 3 增设变压器 960 960 17.42% 4 10kV供电电缆、桥架及施工费用 300 300 5.44% 5 配套土建改造、雨棚设施费用 195 195 3.54% 6 配套防雷接地系统 26 26 0.47% 7 运营管理平台 109.29 109.29 1.98% 8 配套消防设施及专用视频安防系统 91.08 91.08 1.65% 9 电力监视与充电调度监控系统及其他配套 72.87 72.87 1.32% (二)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03.52 103.52 1.88% (三) 其他项目费 409.98 409.98 7.44% 工程费中的其他费用 (四) 税金 248.17 248.17 4.50% 二 工程建设其它费 498.5 498.5 9.05% 工程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 工程建设临时设施费(不停航施工) 256.20 256.20 4.65% 2 设计费 121.00 121.00 2.20% 3 施工图审查费 7.90 7.90 0.14% 4 建设监理费 85.50 85.50 1.55% 5 检验检测费 7.40 7.40 0.13% 6 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 20.50 20.50 0.37% 三 预备费 255.19 255.19 4.63% 基本预备费(建质[2004]16号文) 四 项目总投资 3994.84 1515.37 5510.21 100.00% (以上数据为项目《可研报告》概算的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 2)运营边界 根据白云机场自身的管理运营需求及工程投资费用,首期充电设施建设采用BOT模式,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作为项目发起人,股份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合作单位并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合作单位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项目监理、运营管理、维修维护和安全保障;股份公司主要负责场地提供、电力接入、停车位分配以及日常运营监管。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股份公司准许合作单位经营充电设施并向充电用户收取费用,股份公司按比例分成获得资源使用补偿和项目收益。合作期内充电设施不允许投放广告、停车场内不允许开展其他经营项目。 3)本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是指建设期+运营期,其中:1、建设期:第一批建设期为:90日历天(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第二批预计2020年10月完成、第三批预计2021年5月完成(最终完成时间以现场情况及招标人要求为准);2、运营期:10年;3、本项目按分批建设、分批验收、分批计算运营期(各批的运营期均为10年)、分批移交为原则。 六、标段划分及服务内容: 1.本次服务招标设一个标段。 2.服务内容如下: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首期)(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用户需求书。 七、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法定节假日时间除外): 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9月10日 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9月17日 每天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1)《投标登记申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二)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办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章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不少于100个直流快速充电设施的销售和运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章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不得被列为“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评估报告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招标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说明函)。 注:“控股及管理关系”界定如下: 1)这一关系的界定既包含了控股关系,又包含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控股关系包括绝对控股(持股比例达51%以上)与相对控股(持股比例相对大于其他单个股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子包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参照相关法规释义,单位负责人既包括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又包括厂长、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投资人、合伙人等主体。 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单位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企业信息登记。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房间号以大厅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二、资格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购买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纪检监督电话:郑小姐020-36062739。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其它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招标单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