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村大道南(鹤洞路-荷景路)管线扩容工程(广钢新城)第三方监测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芳村大道南(鹤洞路-荷景路)管线扩容工程(广钢新城)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芳村大道南(鹤洞路-荷景路)管线扩容工程(广钢新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8]9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按100%广州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芳村大道南(鹤洞路-荷景路)管线扩容工程(广钢新城)第三方监测服务(第二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芳村大道南,北起鹤洞路,南至荷景路,全长约2711米,道路规划红线宽60至70米。其中芳村大道南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建设内容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管线的扩容及沿线范围道路路面开挖及恢复、交通疏解等工程。最大敷设的管径是DN2000。本基坑监测等级为一级,基坑深度大于10m。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9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686.97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管道基坑监测、电力管廊基坑监测及工作井、接收井基坑监测等。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2.3监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45.3300万元。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部分监测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为独立法人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工程招标主要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19年 10月31日14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4.3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1日14时30分 5.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递交5.1(B)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14时15分至2019年10月31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4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地址:广州市站南路15号之一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668216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联系人:唐工电话:020-83492176 邮编:51009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1561896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邮编:510000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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