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粮食码头港池疏浚工程施工(2020年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粮食码头港池疏浚工程施工(2020年度)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经贸[2011]27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莞粤储粮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码头工程位于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1#泊位,狮子洋与淡水河交汇处,为5万吨重力式沉箱结构,港池设计底标高-13.5m,地貌单元属珠江三角洲海陆交互相冲积平原地带,水下地形起伏较大。 2.2招标范围 2.1.1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粮食码头总建设规模为建设1座5万吨海港码头和1座2000吨内河码头,本次招标为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粮食码头港池疏浚工程施工(2020年度),主要包括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粮食码头港池疏浚,疏浚面积约25公顷,疏浚工程量约为19.1万立方米。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2.1.2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2.2预计发包价:约400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月28日。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具有建设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等级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航道或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和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不得以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作为下属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也不得以下属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一经确认,不得更换。 (4)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自2015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30万立方以上的港口及航道疏浚工程,下同)。 (5)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投标人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7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配备足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投标人没有参与本工程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务被接管、基本账户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企业信息未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大厅33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若已更换具有验证二维码新资质证书的可以不提供原件,只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装订成册(一套),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贰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工程不接受以邮购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和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04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资料核查注意事项 在招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或其委托人有权随时核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等投标资料的真伪性,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或其委托人联合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投标资料及业绩真实性等进行专项核查,中标候选人应无条件配合。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有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向投标人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向广东省及该投标人注册所在省份交通及建设主管部门发出通报、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另行选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投标人一旦投标报名即视同理解并接受上述规定,且不得因此而对招标人或其委托人提起诉讼或索赔。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粤储粮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69-812963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903 邮编:510600 联系人:钟工、洪工 电话:020-87386919-506、328 传真:020-873876380 电子邮件:zmx@giecc.com.cn 2020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