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珊瑚门站-田心调压站管线工程无损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珊瑚门站-田心调压站管线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5〕48号、穗发改〔2020〕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珊瑚门站-田心调压站管线工程无损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珊瑚门站-田心调压站管线工程无损检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天然气高压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径DN700,1条主干线自花都区赤坭镇珊瑚门站起、至白云区石井街田心调压站止,长度约50.5km;1条支线自花都区赤坭镇平岭头阀室起、至粤电花都热电联产项目止,长度约0.9km;另有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南宁支线2#阀室与珊瑚门站联络管道约0.2km,管道规格为DN500,设计压力为10.0MPa。管道采用钢管,三层PE防腐,外加电流阴极保护。 场站为新建珊瑚门站1座、横沙高-次高压调压站1座、改扩建现状田心调压站1座,新建东升分输阀室1座、其他RTU线路截断阀室5座,分别是白坭阀室、平岭头阀室、黄坭塘阀室、上社阀室、鹤岗阀室。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 工程总投资:131487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及内容: (1)主线50.5公里燃气管道及支线0.9公里,设计压力为6.3Mpa(DN700); (2)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南宁支线联络管道0.2公里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10.0MPa(DN500); (3)1座门站、2个调压站、6座阀室。 承包人对招标范围内的钢制燃气管道环向焊缝进行X射线拍片(RT)及超声波(UT)等无损检测(须对所有燃气管道环向焊缝采用100%X射线照相检查,同时采用100%超声波探伤复检——即“双百探伤”),阀室、门站及调压站内管道无法进行X射线照相检查和超声波检测时应进行磁粉渗透检测(MT、PT)。检测工作应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压力管道安装监检部门的检查并符合其要求,工程检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本次招标服务项目为常规检测(CG),检测方法包括射线检测(RT)、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及渗透检测(PT)。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无损检测工作,并有义务配合发包人或监理对焊缝质量进行分析,对安装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 2.2.3服务期限:自招标方或监理方签发的建设工程开工令之日开始至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898533.4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含有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检测(UT)和磁粉检测(MT)检测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核准项目含有常规检测(CG)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2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证书附表中须含有无损检测项目,且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3.3投标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以内(须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RTⅢ级或UTⅢ级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8日00时00分至2021年1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年1月8日00时00分至2021年1月28日14时3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2)投标人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14时15分至2021年1月28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2开标室(中心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1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2开标室(中心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3-24楼 邮编:510000 联系人:龚工 电话:020-3820069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邮编:510000 联系人:袁工、罗工 电话:020-87575800-810/15918733717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 联系电话:020-3820069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7号首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监督电话:020-83639364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二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