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东涌镇禾围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东涌镇太石涌、十字涌、太婆份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东涌镇禾围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东涌镇太石涌、十字涌、太婆份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JG2022-13606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28日0时0分~2022年7月21日14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41.45 投标人资格条件:3.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3.2资质要求: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3.4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3.7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14时30分-2022年7月21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28日0时0分-2022年7月21日14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14时15分-2022年7月21日14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工代理联系人:赖工联系方式:020-34900506代理联系方式:020-3490050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监督电话:020-84986039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东涌镇禾围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东涌镇太石涌、十字涌、太婆份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6月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东涌镇禾围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东涌镇太石涌、十字涌、太婆份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东涌镇禾围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东涌镇太石涌、十字涌、太婆份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1〕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东涌镇禾围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东涌镇太石涌、十字涌、太婆份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2.2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2.3工程范围: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包括对大棚涌、三稳涌、大稳涌等71条河涌进行综合整治,整治长度为160.353公里。鱼窝头围中南边大指南涌排涝片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简沥头天益涌排涝片、西樵涌排涝片、蕉东联围中东涌西排涝片排涝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东涌东排涝片排涝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与清淤,堤岸整治等。本项目总投资30165.09万元,其中搬迁补偿安置费8709.41万元,河涌管理范围附着物清理经费13631.18万元。 东涌镇禾围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包括禾围涌、东深涌、斜涌、均涌流域综合整治,包括河道整治工程、绿化工程、岸坡整治和护岸工程,河长4.65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与清淤,格宾石笼护,巡防道路,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4844.32万元,其中搬迁补偿安置费为439.88万元。 东涌镇太石涌、十字涌、太婆份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整治长度为4.4km,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与清淤,修建挡土墙,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706.79万元,其中搬迁补偿安置费为304.98万元。 2.4规划用地文件:/。 2.5项目批准文件:/。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投资为38716.20万元。其中: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总投资30165.09万元; 东涌镇禾围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4844.32万元; 东涌镇太石涌、十字涌、太婆份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3706.79万元。 2.8招标内容: 2.8.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水下地形测量及其他)、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及其他)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2.8.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场服务、工程报建相关工作。设计内容包括用地范围内堤防工程、挡土墙工程、道路改造、绿化工程和其他可研报告涉及的相关专业(以工程实际委托专业为准)。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2.9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2.9.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后按审查意见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形成报批稿。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9.2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11项目代码:2109-440115-04-01-663746。 2.12前期服务机构 2.12.1机构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2.12.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 3.2资质要求: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 3.4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28日00时00分至2022年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站(https://login.gzggzy.cn/#/jyzx/)(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及保密信封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7月21日14时15分至2022年7月21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5.1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7月21日14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或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6.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7.现场考察 7.1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7.2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8.费用 8.1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8.2最高投标限价为541.45万元,其中: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8万元(其中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177.54万元,东涌镇禾围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96.81万元,东涌镇太石涌、十字涌、太婆份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83.65万元); 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3.45万元(其中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99.37万元,东涌镇禾围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43.12万元,东涌镇太石涌、十字涌、太婆份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40.96万元)。 8.3勘察费用 8.3.1勘察费用为完成工程勘察工作所需的全部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辅助工作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许可、收集资料、拆除障碍物、修通现场作业道路及接通水源和电源、平整场地、作业进场、勘察材料及加工等)等全部费用。辅助工作收费包含在勘察费用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及支付。 8.3.2勘察费不作为经济标评审因素。各投标人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8.3.3勘察费的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最终结算价以财政评审审定的金额为准。 8.4初步设计费用 8.4.1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提供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承担合同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所有税费、保险费,也已包含在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算及支付。 8.4.2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为55%。总平面套打地形图相关费用承包人已综合考虑含在设计费中,不单独列计,发包人不另行计算及支付。 8.4.3初步设计费不作为经济标评审因素,招标人计算初步设计费限价时已按标准计费下浮10%。各投标人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8.4.4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9.其他事项 9.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9.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或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9.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4投标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具体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9.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3490050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路1号 9.6由水行政监管部门或广州市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由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沙区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11.1.1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11.1.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路1号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34900506 11.2招标代理机构 11.2.1名称: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1458、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6楼 11.2.3电话(手机)号码:赖工、020-39006216 11.2.4电子邮箱:suifangdl@126.com 11.3交易服务机构 11.3.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1.3.4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1.3.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4招标管理机构 11.4.1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4.2邮政编码、地址:511443、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11.4.3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4.4传真号码:020-84986620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市、区招标监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