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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网站首页 >> 频道首页 >> 广州市南沙新区蕉东泵闸、蕉西泵站安全达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基 本 资 料
工程编号: JG2022-14284
工程名称: 广州市南沙新区蕉东泵闸、蕉西泵站安全达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型: 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省市: 广东 所在地区: 广州
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2-07-26 16:55:09.0 浏览次数: 861
详 细 内 容

南沙新区蕉东泵闸、蕉西泵站安全达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南沙新区蕉东泵闸、蕉西泵站安全达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2-14284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7月26日0时0分~2022年8月16日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991.434323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3.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及水利行业(灌溉排捞)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对设计的资质要求。3.2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对勘察的资质要求。3.3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包一级或以上资质。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等现行相关文件执行。②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5.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同时提供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2年5月或6月或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的缴纳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5.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同时提供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2年5月或6月或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的缴纳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5.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同时提供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2年5月或6月或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的缴纳应与投标单位一致。5.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同时提供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2年5月或6月或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的缴纳应与投标单位一致。5.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①上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兼任。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③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④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若政府部门对社保缴纳等有新的规定或暂不能办理的,如“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换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社保信息系统期间办理社保业绩相关安排的通告”导致不能办理的,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6、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同时提供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2年5月或6月或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的缴纳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10时0分-2022年8月16日12时0分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26日0时0分-2022年8月16日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9时45分-2022年8月16日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女士代理联系人:谭陈征联系方式:020-84689732代理联系方式:020-3738355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监督电话:020-84986039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南沙新区蕉东泵闸、蕉西泵站安全达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南沙新区蕉东泵闸、蕉西泵站安全达标工程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0]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南沙新区蕉东泵闸、蕉西泵站安全达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20-8468973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1371060436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对蕉东水闸进行改造,增设1道闸墩、2扇检修闸门,更换液压启闭机;蕉东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32m3/s,蕉西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40m3/s,现对蕉东、蕉西泵站进行改造,更换水泵机组、电机及水泵拍门等。设计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2.2工程勘察内容:对本项目进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等)工作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完成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3工程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临时设施、包工期、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总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2.4其他:
1)概预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概算、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2年7月26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16日10时00分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备标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0天。
2、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2.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
2.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3. 投标文件递交。
3.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6日10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2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8月16日9时45分至2022年8月16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U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2年8月16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7、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9、投标担保:人民币20万元。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3.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及水利行业(灌溉排捞)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对设计的资质要求。
3.2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对勘察的资质要求。
3.3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等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②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5.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同时提供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2年5月或6月或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的缴纳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5.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同时提供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2年5月或6月或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的缴纳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5.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同时提供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2年5月或6月或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的缴纳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5.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同时提供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2年5月或6月或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的缴纳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5.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①上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兼任。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③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若政府部门对社保缴纳等有新的规定或暂不能办理的,如“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换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社保信息系统期间办理社保业绩相关安排的通告”导致不能办理的,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8、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要求签署《投标承诺书》。
9、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三要求签署《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
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1、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四要求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具体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为准。
3)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2、投标登记的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招标控制价:
(1)招标控制价总价为99,914,343.23元;其中,勘察费2,840,678.89元,设计费4,351,419.62元,建安费92,722,244.72元。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可研编制单位)。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报名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34970221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蕉西水闸(滨海花园后门对面)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五、由水行政监管部门或广州市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由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沙区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2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十六、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违反上述情形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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