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SP-JS-042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排镇谷吓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工程名称: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富兴厂房办公楼附属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
投资金额:763978.04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投资金额约为77万,其中门卫室地上1层1栋,总建筑面积约32.96平方米,最大跨度4米,最大建筑高度3.24米。
发包范围: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富兴厂房办公楼附属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1、新建门卫室工程(含土石方工程、钢筋混泥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2、新建工具房工程(含土石方工程、钢筋混泥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3、围墙工程(含原有围墙拆除、新建围墙基础、砌筑墙体等);4、花池;5、道路排水工程(含管道铺设、新建污水检查井、雨水井等);6、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01月25日至 2017年02月23日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
5.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6.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01月18日15时00分,东莞市石排镇市民办事中心二楼会议室
投标会时间:2017年01月18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东莞市石排镇市民办事中心二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 年12月28日至2017年01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莞市石排镇市民办事中心规划建设办窗口或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408号芳桂园管理楼二楼202室)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22769693-3319
投标担保金额:14000.00元,投标担保形式:现金(投标会现场提交,中标结果出来之后只收取中标单位的投标担保金,其他未中标单位当场退回)。
其它情况说明: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9. 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